江西萍鄉原政協主席被稱教父 其傢族擁半座城|江西萍鄉政協主席被查 |
在江西萍鄉有著“教父”之稱的賀維林,終未逃過此次江西官場地震的沖擊。6月19日上午,從萍鄉市政協主席位置退下的賀維林被江西省紀委從萍鄉傢中帶走。次日17時49分,中紀委監察部官方網站發佈消息,江西省萍鄉市原政協主席賀維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在他之前,已先後有陳安眾、姚木根、趙智勇三位省部級官員相繼被調查。與前三個被調查的省部級官員相比,賀維林雖級別不高,但卻深耕萍鄉官場42年,在當地實力雄厚,以至於被譽為官場“教父”。 十年之前,賀維林在任職萍鄉市常務副市長時已是風光無限,一次為其父慶賀80歲大壽,前來賀壽的官員隊伍浩浩蕩蕩,僅車隊就在其老傢公路上綿延數公裡。這位從萍鄉官場起步的本地人,從公社黨委書記一直升到萍鄉市常委副市長、萍鄉市政協主席、萍鄉市委巡視員,後於2013年正式退休。 據知情人士透露,由他打招呼上調職位和解決編制之人多達數百,其中僅處級幹部就有百人左右,當地不少人仰其鼻息。影響官場的同時,賀維林的傢族產業同樣龐大。據不完全統計,其弟賀維章旗下公司在萍鄉開發的6個樓盤均位於市區黃金地塊,另有多宗地塊尚且囤在手中。當地煤礦、電瓷等諸多領域中,無一不有他的身影。 賀維章雖在公開場合表示,因兄長身居高位,使得自己在商場束手束腳,兩人一度為此險些大打出手,但他還是獲得瞭一個不無誇張的稱號——“賀半城”,意指“萍鄉半座城市均為其所有”。 與賀維章在當地名聲不佳形成對比,萍鄉政商兩界對賀維林的評價呈兩極分化,一邊是“講情義、肯幫忙”,一邊卻是“恨不得對其除之而後快”。 誰是舉報者 從去年8月至今,萍鄉這座湘贛邊界小城官場地震不斷,原四大班子陷落其三:原萍鄉市委書記陳安眾,萍鄉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孫傢群,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張學民和市政協主席晏德文等人因嚴重違法違紀被組織調查。另有多名房地產商和煤老板因涉嫌行賄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其中包括萍鄉市政協委員、賀維林之弟賀維章。“萍鄉還有大老虎。”在賀維林被宣佈調查之前,多位萍鄉政商界人士即表示,如這場地震未波及賀維林,“那麼萍鄉反腐隻成功一半”。 而在賀維章被帶走後,賀維林的生活狀態陷入恐慌。當時還擔任萍鄉市關工委(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主任的他通過頻繁出席公共活動,回應外界傳言。“賀維林之前睡覺時一直關機,他後來索性晚上不關機瞭。”當地官場人士分析,這是一種刻意之舉:如別人打不通他的電話,那麼關於他被紀委帶走的傳言又會甚囂塵上。 不過,賀維林似乎已有瞭被組織調查的心理準備。常年被人舉報的他曾對兒子賀向輝頻繁強調:“教子教孫,不談正義”,以此提醒這位萍鄉市蘆溪縣副縣長,“別再主持什麼公平正義,我一個65歲的已經很灰心、很後悔瞭”。 面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賀向輝提及那些他所認為的舉報者時,面色忽而憤怒忽而無奈。“有這麼四五十個人,已經舉報我父親八九年瞭。”賀向輝透露,他和妹妹過去一年都曾接到過恐嚇電話,打來電話之人揚言“搞死我們全傢”。 在賀向輝看來,被頻繁舉報的父親是一個心胸開闊的人,從未想過阻止對方,但面對“已經瘋掉瞭的、歇斯底裡一樣的”舉報者以及來自他們“無盡的報復和無盡的騷擾”,他也從原來的“無奈”,走向瞭“無助、無力和迷茫”。 賀向輝至今堅信,父親是清白瞭。他一字一句篤定地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說:“如果我父親真的有問題,那麼我還敢出來見你嗎?”但在賀維林被江西省紀委帶走後,當地官場上流傳著這麼一段采茶戲唱詞:李龍飛和文建明,賀傢收走千萬銀,而今兩口咬兩人,咬出骨頭咬出筋。 經濟觀察報記者瞭解到,李龍飛和文建明均系萍鄉當地房地產商。一位萍鄉處級官員和一個在當地頗具實力的房地產商證實,這段唱詞的確是為賀維林和賀維章所作。“李龍飛和文建明都給瞭他們很多錢,這在萍鄉是大傢都知道的事。”這位萍鄉處級官員透露。 不過,賀向輝並未回應這一說法。同時,他也不願透露究竟是哪些人在舉報賀維林。他建議經濟觀察報記者:“你可以打聽一下,萍鄉人都知道他們是誰。” 一位與賀維林及其傢人均關系密切的官員分析,2006年的萍鄉兩會或是賀維林與如今這批舉報者反目成仇的轉折點,“在當時的政協主席賀維林的主持下,一位民主黨派的政協委員在大會發言時痛批萍鄉的經濟發展環境,稱相關職能部門打擊企業傢、亂收費等等,其中還提到公安部門如何搞他們。” 這次發言導致時任萍鄉市委書記的謝亦森震怒,他當即批示馬上核實調查,後處理瞭一批幹部。“這批幹部認為此次發言是賀維林組織的,所以一直告狀,從市委到省委,再從省紀委、省委巡視組告到中央巡視組。”這位與賀維林及其傢人均關系密切的官員猜測,這正是賀維林被舉報的關鍵。不過,他與賀向輝一樣,因懼怕對方能量太大,均不願透露這批“被處理的幹部”都有誰。 賀維林其人 賀維林生於1950年5月,系萍鄉本地人,自1971年參加工作以來,歷任湘東區白竺公社任黨委書記、蘆溪區上埠鎮黨委書記、蘆溪區(現為蘆溪縣)委書記、區長、萍鄉市副市長、萍鄉市常委副市長、萍鄉市政協主席、萍鄉市委巡視員,後於2013年正式退休。 據萍鄉當地官員描述,賀維林身高1.6米左右,大腹便便、氣場十足,“當他放松地靠在椅背上時,活脫兒就是一個威風八面的彌勒佛”。即便是“不茍言笑、難以接近”,但賀維林在當地聲望頗高。 “他不管對朋友還是對傢鄉人,都非常關照。”郝平在萍鄉某職能部門為官十多年,充分認可賀維林人品,“在萍鄉,由賀維林打招呼上調或解決編制的公職人員多達數百人,其中僅處級幹部就有百人左右。” 為感謝賀維林,被提拔的幹部多會依當地習俗,為其送上一桶茶油,或包一個紅包,“紅包數目不會太大,超過5000元的話會被拒收”。 賀維林的廉潔得到賀向輝佐證。“絕大多數官員和老百姓都認為我父親是好的。”賀向輝稱,父親“講情義、肯幫忙”的優點在萍鄉人盡皆知,“特別是在萍鄉的幹部隊伍當中。”在賀向輝看來,很多幹部的腐敗大多離得開吃喝嫖賭,但他自認為父親一不嫖,二不包養女人,三不賭,四孝順。賀向輝反問道,“你說一個人有這樣的品質,能壞到哪裡去呢?” 2004年,賀維林父親80大壽,時任萍鄉市常務副市長的他正值如日中天,萍鄉絕大多數官員都前往賀維林老傢祝壽。壽宴連辦三天,僅賓客車隊就在其老傢公路上綿延數公裡。 在這一場合,賀維林再次表現出特有的處事方式。“前來祝壽的人都包瞭紅包,其中有500元的,也有2000元的。賀維林覺得不收不行,所以每人隻收200元,其他的錢都退瞭回去。”曾陪同領導前去祝壽的郝平回憶。 與萍鄉某落馬官員被指買官賣官、收受巨額賄賂不同,賀維林的做法非但不違規,反而使得農傢子弟出身的他在本無太多政治資本的情況下,權力日益鞏固。 2005年,賀維林自常務副市長轉任萍鄉市政協主席。權力旁落之餘,他在政協期間“善於為人”的做法,開始飽受詬病。 “賀維林當時找到一個開發商,開發瞭華悅傢園小區,戶型面積最小為130平方米,其他的在160平方米到190平方米不等。這些房子後以1500元每平米的價格賣給政協職工,甚至連臨時工都可以購買。”雖有兩個獨立消息源分別證實此事,但無人知悉這一小區的土地價格,而華悅小區周邊樓盤市場價多在4000元到5000元每平方米。 經濟觀察報記者現場瞭解到,位於安源大道(319國道)的華悅傢園小區毗鄰萍鄉市委市政府新址,共有12棟樓房,其中包括一棟獨棟別墅和三棟聯體別墅。小區綠樹成蔭,非常安靜。 長期關註此事的一位萍鄉官員透露,一傢房地產公司為建設這一小區專門成立,“當時賀維林承諾留給開發商一棟門面樓,對外銷售所得作為補償,因此才拉低房價。不過,事後很多人頻繁舉報政協這種‘福利分房’做法,每戶又補瞭2萬元到5萬元不等。” 工商資料顯示,這傢公司名為萍鄉市華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於2009年4月21日成立,法人劉明忠,投資人是萍鄉華通電瓷制造有限公司和萍鄉市欣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劉明忠系蘆溪人,另一個身份為萍鄉華通電瓷制造有限公司的法人,曾與賀維林弟弟賀維章合夥從事電磁行業。 強勢的傢族 與“講情義、肯幫忙”形成鮮明對比的,卻是賀維林傢族在維護自身利益時的強勢,這也是他們頻頻遭人舉報的癥結所在。賀向輝和那位與賀維林及其傢人均關系密切的官員暗示,那些舉報者的“帶頭大哥”來自萍鄉公安系統,而當地政商兩界消息源則直指萍鄉市上栗縣公安局局長黃益。 對此,黃益在接受經濟觀察報記者的一次當面采訪和兩次電話采訪時,均強調“我沒有舉報過賀維林,是他們傢誤會瞭”。黃益同時表示,他和賀維林確有積怨,積怨肇始於賀維章。 “賀維林擔任常務副市長時,我抓過他弟弟。”黃益透露,當時賀維章搞拆遷時,頻繁使用黑社會勢力,“如果一座樓有五層,他就指使黑社會隻買最上面一層,然後敲掉,這導致下面四層的老百姓停水停電。為此,我一口氣抓瞭很多混混,這些混混隨之供出賀維章。民警找到賀維章詢問情況,被他趕瞭出去。我一怒之下,就把賀維章也抓瞭。” 黃益回憶,賀維章被帶到公安局後,隻說瞭一句話:“你這個XXX,竟然敢抓我!”“我冷靜下來,第一時間對賀維章說,‘對不起,你哥哥剛給我打瞭電話,我馬上送你回去。’但當我跑到賀維林辦公室表示歉意時,賀維林暴怒,用手指捅傷瞭我,從此我倆割袍斷義。” “我當時受時任萍鄉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唐建國和安源區區委書記李智富委托,寫瞭一封詳述賀維章被抓一案的報告,向當時的市委書記匯報,結果我被當時的市委書記從安源區委常委、公安局長的位子上免掉,調任湘東區區委常委、分局公安局長。”黃益強調,除瞭這次報告,他再未有任何針對賀維林的報告或舉報。 而對於那次萍鄉“兩會”上某政協委員怒斥萍鄉經濟發展環境的發言,被黃益認為系賀維林授意,目標之一便是搞垮自己。 官方文件卻顯示,當地職能部門“亂檢查、亂執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問題時有發生”,其中包括黃益所領導的“湘東區公安分局對過境運載鞭炮煙花的車輛強行亂罰款的行為”,該局治安大隊大隊長和荷堯鎮派出所所長被處理。 而得益於自己在幹部隊伍中的“講情義、肯幫忙”,彼時的賀維林權傾萍鄉,“怎能允許有人抓他弟弟”? “那時候,同時從麻田鄉走出的副市長就有三個,賀維林則是這一派系的大哥。即便市長和市委書記,都得賣他面子。”前述在當地頗具實力的房地產商透露,不僅黃益,即便是萍鄉市某主要領導,在與賀維林的鬥法中同樣落敗。“這位主要領導曾在全市開展稅費清查。排查結果顯示,賀維章公司需補交的費用上千萬元,排在所有企業第二。”這位房地產商稱,自此,賀維林便與這位主要領導交惡。 2002年,萍鄉市廣場路與昭萍東路相交處的一個地塊掛牌拍賣,被某開發商400萬元競得。後賀維林向省裡告狀,稱中標者系這位主要領導朋友,於是此地流拍,最終由賀維章的華雅房地產有限公司以670萬元價格競得,後開發瞭如今的雅天購物公園。“這位主要領導還拆掉瞭賀維章和他的合作夥伴在濱河路違規開發的別墅,最終在賀維林和時任萍鄉市委書記陳安眾的合力之下,被調離萍鄉。”據上述在當地頗具實力的房地產商透露,這位主要領導,隻在萍鄉幹瞭兩年有餘。 在賀維林分管城建的十多年期間,賀維章在房地產領域更為強勢。據經濟觀察報記者不完全統計,賀維章同時擔任著三個房地產公司董事長,開發多個樓盤,其中三個緊挨萍鄉市中心所在的秋收起義廣場,另外多處亦屬萍鄉市核心地段,其中聖淘沙堪稱萍鄉市最高檔的樓盤之一。 除此之外,“他先後拿到瞭12宗地塊。賀維章在萍鄉還被叫做‘賀半城’,意思是整個城市的一半都是他們傢的。”黃益透露,涉足房地產業務的賀維章經常上演“虎口奪食”,“萍鄉市糧油貿易公司飼料廠的一塊地,也是緊挨秋收起義廣場,當時一位房地產商拿瞭地,交瞭錢,簽瞭協議,已經著手拆遷,但被賀維章把項目搶走,挖到自己人生的第一桶金。” 該房地產商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黃益所言屬實,“那是1998年的事情,地塊是萍鄉市朝陽南路96號。我通過300萬拿到的,賀維章不僅搶走瞭,至今還拖欠我60萬元。他隨後開發瞭多達7萬平方米的新大陸小區,按照現在的市價計算,導致我損失上千萬元。”“他和另一位曾在聖淘沙項目中被賀維章擠走的吉安籍房地產商一度放話要炸死賀氏一傢。都被我阻止瞭。”黃益聲稱,目前萍鄉至少有十多個房地產商“受過賀維章的傷害”,是他們在頂著自己的名號四處舉報。 賀維章斂財術 “賀維章原來是生產隊農民,先是進入萍鄉市開發區房地產公司,後來下海經商。不過,他連一張建築設計圖都不會畫,更不是房地產人才。”雖是如此,但當地房地產行業人士表示,賀維章若想得到某個項目,“搶也能搶過來,而且還要比市場價低上1/3”。 作為一個“粗人”,賀維章“動不動就是講紅的、來狠的”,即使是面對那些處級幹部,說話也是不留情面,總是搞得人傢下不來臺。即便如此,賀維章仍在不同場合抱怨,因賀維林身居高位,使得自己在做生意時束手束腳。 這對兄弟曾在父親80大壽時,當著諸多賓朋險些上演大打出手。賀維章當時說,“大傢都知道我是你弟弟,別人可以搞的,我不能搞。你還經常壓制我,說你是當幹部的,不讓我搞這個搞那個。如果你不當這個常務副市長,我可以幹得更好。” 之後,賀維章指責賀維林“每天在傢裡頤指氣使”,這讓賀維林盛怒之下舉起凳子,揚言要打死賀維章。“就當他倆演戲瞭。”親歷此次沖突的當事人笑言,“賀維林提拔的那些官員都在場,他們心裡門清,賀維林不明說而已,隻要賀維章開口瞭,他們也會給予方便。” 除瞭房地產,賀維章還涉足煤炭和電瓷行業,曾擔任國營萍鄉市雞冠山墾殖場煤礦總經理,同時擔任過江西強聯電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萍鄉市五瓷電瓷有限公司董事長及法人。 而在賀維章進入電磁行業之際,“給予方便”的正是蘆溪縣相關部門。2006年9月萍鄉市第二電瓷廠資產經萍鄉市招投標中心公開拍賣,最終由江西強聯電瓷公司以240萬元競得。 兩位曾在萍鄉第二電瓷廠工作的老員工透露,彼時的第二電磁場雖已破產,但仍有被蘆溪縣賤賣之嫌,“我們原來的廠房有80畝左右,這塊地當時的價格遠在240萬元以上。當然,這還不算那些廠房和設備”。 此後不到兩年,原來的廠房從80畝左右擴建到如今的500畝左右,因擴建所征收土地悉數來自周邊基本農田,由蘆溪縣政府按照每畝1萬元價格補償當地百姓,並惹得被征地村民上訪不斷。 據多位知情人士透露,在那一輪的電磁國企改制中,賀維章在原萍鄉市第五電瓷廠基礎上成立萍鄉市第五電瓷廠有限公司,以此入股江西強聯電瓷公司。 “賀維章完全不懂電磁行業,也很少在公司出現。但強聯股份之所以能成立,是因為賀維章牽頭低價買進原有工廠,又能搞來土地。”接近此事的知情人士認為,“就像這種事,其他人做不成,隻有賀維章能做成。其他股東都是看中他的背景才選擇入夥。” 此前落馬的前江西省委書記蘇榮曾帶領前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趙智勇視察強聯股份,並希望這傢江西省改制上市目標企業“把調整產品結構、促進企業發展結合起來,進一步擴大市場、迅速做大”。不過,作為強聯股份的實際控制人,賀維章並未遵循蘇榮之意願。 2011年4月,強聯股份通過股東會議決議,其他6名自然人股東將合計25104762股轉讓給賀維章。 經過此次交易,賀維章所占股份從14.3%一舉增加到72.1%,但協議未提及股權轉讓價格。三個月過後,彼時已在深交所掛牌上市的浙江金利華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公司與賀維章、江西強聯簽署《股份轉讓合同》,以1480萬元收購強聯股份股東賀維章持有的強聯股份53.917%的股權。 如此短時間內完成股權的買進賣出,業內人士分析,此舉意在套現。2013年6月,浙江金利華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與賀維章、江西強聯簽署《股份轉讓合同》,前者以人民幣891萬元收購強聯股份股東賀維章持有的12.381%強聯股份股權。 此次交易之前的6個月,強聯股份凈利潤為-568.49萬元,不過無礙賀維章出清該公司全部股份,套現2371萬元。 蘆溪當地電瓷行業一位知情人士直言,賀維章此舉意在借強聯股份洗錢。經濟觀察報記者試圖聯系劉小興、肖海清、劉明忠等強聯股份原股東,求證賀維章投資強聯股份的具體金額,但未能取得聯系。 據萍鄉官場知情人士透露,在完成此次套現後,先知先覺的賀維章帶領新婚燕爾的妻子前往澳洲,準備在當地買房置業,不料仍被采取強制措施。而這,被指為賀氏這一萍鄉最大政商傢族坍塌的先兆。(應受訪者要求,文中郝平為化名) 賀維林簡歷: 男,1950年5月出生,江西萍鄉人,漢族。1971年5月參加工作,1970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文化。 1968年12月—1971年5月,任三山大隊團總支書記、革委會副主任、黨總支書記 1971年5月—1973年4月在湘東區白竺公社任黨委書記 1973年4月—1975年11月任共青團湘東區委書記 1975年11月—1979年4月任蘆溪區麻田公社黨委書記 1979年4月—1981年3月任蘆溪區農辦副主任 1981年3月—1984年1月任蘆溪區上埠鎮黨委書記 1984年1月—1988年12月任蘆溪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 1988年12月—1989年12月任蘆溪區委書記、區長 1989年12月—1992年4月任蘆溪區委書記 1992年4月—2001年6月任萍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01年6月任萍鄉市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2005年11月起任政協萍鄉市委員會黨組書記、主席 來源:經濟觀察報 T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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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
江西萍鄉原政協主席被稱教父 其傢族擁半座城-江西萍鄉政協主席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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