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0日星期三

鼠搪踢杶政※華狟窪躉§捼脤 緉俴傖



公積金套現“地下黑幕”調查 銀行成幫兇


















公積金套現“地下黑幕”調查 銀行成幫兇






公積金提取條件不再固若金湯,現在租房也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瞭。

住健部目前正在積極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

隨著國傢房地產調控政策趨緊,在利用住房公積金購房無望的情況下,轉而咨詢租房能否提取公積金的人開始增多。

但通過租房提取公積金的要求,困住瞭許多想提取公積金的人。首先,房租收入占收入比要有一定的比例要求,另外,還需要提供租房的發票才可以提取,但租房時向中介索要發票並非易事。

在這樣的“困境”面前,一些幫忙提取公積金的地下公司就這樣應時而生瞭。

記者以公積金提取者的身份分別給幾傢公司打瞭電話,提出瞭想把公積金全部提取出來的想法,結果得到瞭好幾傢公司的“熱情回應。”

這些公司怎麼說的?

記者:我跟老公現在急需用錢,提供不瞭租房證明,想把所有的公積金提取出來,加起來有四五十萬左右,行不行?

公司:想全取出來?沒問題的,我們可以幫忙辦理。

記者:大概多久可以辦好?

公司:三個工作日就可以。

記者:這麼快?需要什麼材料嗎?

公司:帶上身份證、結婚證、公積金卡就行。

記者:那手續費怎麼算?是提前支付給你還是辦完事後打給你?

公司:手續費4%,你拿到公積金後再打給我就行,不用提前支付。

記者:單位是否會查出上交材料的問題?比如租房發票是假的,或者發票數額太大?

公司:這個您放心,單位隻認材料不認人,不管是單位質疑,還是管理中心質疑,你查我材料去,我有發票啊,我有真的,我沒租房子,我能開出真發票來嗎?我跟您說我這材料是怎麼辦出來的哈,我們跟大型的中介,跟鏈傢、我愛我傢都是有合作的,他們的一套房子在出租,我們會給他登記。咱就用他們這套正在出租的房子做出來材料,都是現實中真實有的房子,都是在房屋管理局可以查到的,都是登記備案出租的房子。

記者:那價格能不能再商量商量,反正也就開一次發票,數額多少也沒什麼差別,能不能再優惠點?

公司:不能再優惠瞭,發票數額大瞭,我們交稅費用也就大瞭啊。

記者:你們開發票也需要交稅?

公司:我們用正在出租的房子訂一份合同,我們去地稅局進行瞭“合理的避稅”,然後才開出來這些材料。避稅和您無關,避稅就是請一些人吃飯,您去避稅肯定成功不瞭,都是5.5%的稅。

誰借瞭地下公司膽?

在調查過程中,我們不難從公積金提取公司口中,聽出他們的“底氣十足”。究竟是誰,給瞭這些地下行業那麼強勁的底氣和後勁?

正如地下公司人員所說的那樣,他們跟鏈傢、我愛我傢這樣的大型房產中介有著緊密的合作,可以說已經形成一套密切的產業合作鏈。借助中介的真實房 源獲得可靠的租房信息,再借助中介,辦理數額不等的租房發票,有的月租發票可高達8千多。這樣高利潤的背後,必然催生這樣“紅紅火火”的地下產業。

隻要中介的房源不斷,就可以有幾萬,乃至幾十萬的租房發票源源不斷地輸送給公積金提取公司,用來賺錢。

另外,還有地稅?我們難以相信這樣的說法。公積金提取公司是如何靠吃個飯就能輕而易舉地避掉稅,具體的操作過程被他們一晃而過,但卻留下瞭沉重的問題在我們的心裡:“打折發票”從何而來呢?

開出高達四十多萬的租房發票,公積金提取公司如果沒有稅務方面的關系打點,扣掉繳稅額,賺到手的會有多少?

再者,單位在查看手續的時候,如果能夠更加細心負責一些,能夠對這些存在明顯破綻的手續稍微把把關,也能避免一些公積金通過這樣的不合理手段流出去,也能間接打擊一下地下的公積金提取公司。

如果拿不到誘人的利潤,怎麼會催生出如此多的地下產業。在質問地下產業的同時,我們也該同時質問一下那些幕後的推手們瞭。

如何杜絕地下產業?

多點陽光進來,就會驅走一些黑暗。

公積金提取存在的黑暗面也需要更多的光明來驅趕。要想杜絕公積金提取的地下產業,就需要更多合法、合理的程序來保障它的提取。

政府放寬公積金提取限制,相信初衷是為瞭讓更多買不起房子,卻又迫切需要公積金來緩解租房壓力的人群。但是這樣良好的初衷卻由於操作程序上的嚴格,讓很多人轉而求助於這些地下公司來幫忙提取。

比如需要租房發票這個問題,能否有更好的證明來替代?在我們國傢,發票一直是一個敏感詞語,因為發票的需求,催生瞭很多兜售假發票的人群,而且屢禁不止,現在公積金又可以通過租房發票的渠道來提取,無疑又會讓更多的人打起開租房發票的主意。

如果在現階段,除瞭租房發票之外,沒有更好的替代品來證明租房事實,那麼政府是不是應該花點力氣在打擊亂開發票的公司上下點狠心?

網站上五花八門的公積金提取廣告堂而皇之地充斥在頁面上,如果相關部門決定花大力氣打擊的話,相信不難揪出這些隱藏在地下的公積金提取行業。

公積金套現:部分銀行是幫兇

正規渠道提不出,通過非法途徑卻可順利取出,前提是要被中介狠宰一刀。所謂惠民的公積金制度到底肥瞭誰?苦瞭誰?

對曹曉月來說,公積金賬戶裡的那筆錢近乎是影子財產。

曹曉月在北京一傢事業單位工作,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2%(即每月工資的12%用於繳納公積金,單位同時為其繳納等同金額的公積金)。工作兩年下來,她的公積金賬戶裡已有1萬元。

曹曉月的一些同事在買房之後紛紛提取瞭公積金,但像她一樣剛剛上班工資不高、靠租房生活的年輕人,在房租不斷上漲的情況下,卻不知道自己能否使用那筆法律上規定的個人財產。

她向單位負責公積金業務的同事進行咨詢,同事說法律規定租房是可以提取公積金的,但實際上他們單位幾百號人還沒出現過這種情況,一方面很少有人知道租房可以提公積金;另一方面租房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供租房發票,而房東一般是不給房客開發票的。

《法治周末》記者在采訪中瞭解到,曹曉月的情況並非個案。全國各地的租房者都面臨著公積金使用的困境,而這個困境不僅來自於提取條件之一提供租房發票,還來自於《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自身的規定,即如果房租高於傢庭收入的一定比例之上,才允許用自己的公積金支付房租。

事實上,這種情況已經為住建部所關註。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上,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烏日圖向住建部部長薑偉新和副部長齊 驥提瞭兩個關於公積金的問題,其中一個就是住房公積金個人使用的權益問題。薑偉新並沒有回避烏日圖的問題,並表示住建部正在進行調研,調研之後準備起草報 告,向國務院提建議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但在國傢層面對公積金制度進行改革之前,不可忽視的一個問題是,由於公積金提取難,市面上已經出現瞭大批中介,為租房者、有住房但無需還貸又希 望使用公積金等不滿足公積金提取條件的人提供服務,而這其中甚至有一些銀行、房地產中介在幫忙造假套取公積金。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