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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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龍應臺即將成為臺灣首任文化部長


















文人龍應臺即將成為臺灣首任文化部長






文_ 羅世宏(臺灣學者,倫敦政經學院媒體與傳播博士) 攝影_黃集昊

  龍應臺小檔案

  1952年出生於臺灣高雄縣,祖籍湖南衡山。1974年畢業於成功大學外文系,之後赴美深造,獲得美國堪薩斯州立大學英美文學博士。曾在臺灣中央大學、淡江大學、美國紐約市立大學、梅西學院以及德國海德堡大學任教。1985年出版《野火集》,紅遍全球華人社會。其後相繼有《人在歐洲》、《美麗的權利》、《看世紀末向你走來》、《我的不安》、《百年思索》等多部作品問世。1999年出任臺北市文化局局長,2003年辭職。2012年2月15日,正式就任臺灣“文建委”主委,而5月20日後,該委將改為“文化部”,因此她也是臺灣首任文化部長。

  海峽兩岸馳名的作傢龍應臺最近從香港回到臺灣,正式接掌“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建會)主任委員,引起海峽兩岸三地高度關註。文建會即將於今年5月改制成為權力更大、資源較多的“文化部”,龍應臺也將順理成章地成為臺灣首任文化部長。

  這不是龍應臺第一次當官。此前是在1999年底,當時在臺北市長馬英九力邀之下,從德國回到臺灣籌辦並出任臺北市文化局長。龍應臺當瞭三年多局長之後,2003年初未再續任,又恢復她的學者和作傢身份。

  相隔十三年兩度為官,同樣都主管文化事務,也同樣是呼應馬英九的召喚,隻是這次她的官銜從“局長”變成瞭“部長”。沒有人知道龍應臺這次會當多久,何時會恢復她的作傢身份,若隨馬英九同進退的話,未來任期還有四年。

  28年前,在《野火集》序言裡龍應臺說:“寫瞭《野火集》的代價大概是:這一輩子不會有人請我‘學而優則仕’出來做官瞭。”有趣的是,歷史不理會她的預言,事實上不僅有人請她出來做官,而且不是一次,是兩次,官越做越大。

二度為官

  1986年底,蔣經國宣佈“解嚴”的前一年,龍應臺放的那把野火,燒進瞭臺灣的大學校園。二十多年來,龍應臺當年手上的火把仍然依稀在握,而且不時吐出新的火舌,每隔一段時間在新加坡,中國大陸、香港和臺灣等地引起各方矚目。

  新官上任後的龍應臺會放哪三把火還有得瞧,而且她顯然不會隻放三把火而已。

  作傢龍應臺可以揮動如椽大筆,放言批判,點出問題而不必負責解決問題。身份從作傢轉換成官員後,龍應臺曾告訴媒體記者,當官後她才發現“大立實在要比大破難上百倍”,建設比破壞困難,批評比做事容易。

  自視甚高、頗有傲氣的龍應臺,自認“雜文寫得比魯迅好”,曾說過自己是“現代的身體住著‘五四’的靈魂”。十三年前首度為官之時,直率耿介的文人風格一時難以適應官場生活。其中最引人註目的是她曾在接受議員質詢時,一時按捺不住脾氣,公開在議場以“抗議”二字回嗆議員,引來朝野兩黨議員炮轟。

  局長龍應臺很拼命,一天花十五小時處理政務,剛開始當官時她經常失眠,工作壓力大到食欲不振,沒時間運動使她自嘲變成“肥胖的女人”,也一點一滴失去瞭她最珍惜的發聲批判時政的權利,有時忙裡偷閑逛逛市集、享受自由自在之後,必須返回官署辦公的龍應臺也曾無奈地說:又要回去坐牢瞭。

  在臺灣《商業周刊》一篇名為《龍應臺官場掙紮一千天》的報道中,龍應臺這樣回顧為官三年:“我當年完全不知道,這艱難的程度超過想象!”上任第一個月,因為議員陳淑華質疑她不是臺灣人,她高舉右手大喊“我抗議”的驚人之舉,大大撼動臺灣政壇。外界不瞭解的是,龍應臺磨合瞭三年,怎麼還是學不會政壇上那套打躬作揖的規則。“如果是作傢龍應臺,早就拂袖而去瞭!”說到激動處,龍應臺手握拳頭。她學著壓抑自己,但這些挫折還是一度波及到“老板”馬英九,上任兩三個月不到,馬應九就會在半夜接到龍應臺的求救電話。

  這次接任“文化部長”新職,當官似乎對龍應臺仍是艱難的決定,她在公開聲明中表示:咬牙下決定之後,已嚴重失眠,每天心情沉重,好像戴著頭盔要去當兵,或者是高空跳水。

  2月15日在就任新職的記者會上,龍應臺憶起前次為官期間不時與臺北市議會針鋒相對的情景,說自己此番已有深刻反省:10年前做不好的是自己態度要調整,希望這次可以做到。

  對於龍應臺二度為官、出任“文化部長”,臺灣文化界包括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等重量級人士普遍都抱持正面看法,但也對她寄予深切期許。“文化元年基金會”籌備處成員之一的文化評論者張鐵志指出,龍應臺當文化部長是件好事,任命龍應臺這麼一位較高規格的人來掌管文化部,凸顯馬英九想要在文化政策上有所作為。但是,“文化元年基金會”籌備處作為一個關註文化政策的公民團體,也會持續檢驗龍的施政表現。

  臺灣本土文學前輩黃春明則期待,龍應臺應多關註基層文化,照顧庶民文化品位,“不要隻重視知識分子的聲音。” 文化評論者胡永芬和郭力昕表示,希望龍應臺不要隻有文化論述,而期許她在經濟掛帥的執政團隊中保持文化的創造性思考,關註包括完善公共廣電媒體的文化政策,使文化部在政府部會中不再是弱勢部門,擺脫文化過去聊備一格的政治花瓶角色,拒絕被當做服務政治的工具。

  作傢陳文芬對於龍應臺此番重出非常感慨,“這份期待非常復雜,四年過去,人事全非。龍仍然是龍,馬卻已非馬。”她提到,“當年議會議員想博版面上報,罵哭龍應臺,那是四十八歲的龍應臺。六十歲的龍應臺要有英國鐵娘子撒切爾夫人的精神,氣貫丹田,聲震議場……我盼望她有面對馬英九團隊的能力與勇氣,最大的敵人是執政團隊勝選而對體制的怠惰,對正義的口是心非。”

知識分子的傲慢

  擅長社會批判、拆解威權,同時不信任政府的龍應臺,上次擔任臺北市文化局長表現如何?

  嚴格說,一開始是格格不入,適應不良。她說在三年任內隨時把辭呈帶在身上,放在衣服口袋裡。她也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的衙門名稱反感,堅持把“政府”二字拿掉,掛上“臺北市文化局”的牌子。

  頭一兩年她也做錯瞭不少事,或至少必須為這些錯誤負起一定責任。其中最令人遺憾的是臺北二二八紀念館續約風波、臺北美術館館長林曼麗的解職風波、亞太文化之都活動遭謝長廷等五位縣市長聯合抵制事件、客傢民謠歌手陳永淘抗議文化局等事件。固然這些爭議至今仍各說各話,或存在著誤解或缺乏互信等因素,但龍應臺當時的表現也有理虧失當之處,很難不讓涉及爭議的對方感到她的跋扈、傲慢,以及缺乏足夠的自省。

  在2007年發表的《孟子與小科員》中,龍應臺也對自己“知識分子的傲慢”有過反思。臺灣元智大學藝術與設計系主任阮慶嶽稱,“(龍)此番重新上陣,信仰的底蘊大約未變,對權力的誘惑也應傲骨猶在,真正的挑戰還是落在她溝通的技巧與能力。這溝通對外是‘立法院’的質詢(譬如文化定位、資源分配),以及對內的內閣團隊間異議的磨合(施政的優先次序、預算的爭取)。”

  龍應臺對馬英九特別優待,甚至獨厚馬英九。這種情況,不隻當官時如此,卸任後的龍應臺對馬英九也隻有感謝,從不曾公開批評過馬英九。她不隻一次在公開場合表達對馬英九的感謝和稱贊:“感謝一個具有文化視野、寬容大度的市長,我才能放手揮灑。”

  知識分子應該堅持直面權力、說真話,但連龍應臺在當官後也不得不改變,例如雖然她對馬英九施行廢公娼、取締搖頭吧的政策作為頗不認同,但為瞭“顧全大局”,身為下屬的她曾說這種事隻能“關起門來表達自己的意見”。外界不清楚的是,在那道關起來的門後面,龍應臺有沒有表達自己的異議?馬英九如何回應?意見未被接受時,她“生氣”瞭嗎?據理力爭瞭嗎?還是就這麼算瞭?

  龍應臺恪守的這種官場倫理,確實是一般官員的為官之道,龍應臺側身其中也比照辦理,是有其不得不然,但對於官員龍應臺抱著更高期待的人難免感到失落:連龍應臺這樣是非分明的知識分子,當瞭官之後也得把知識分子該講的話吞進嘴裡,也得對提拔自己的長官表現出“願為小相”的忠誠和謹慎。這或許不能苛責龍應臺,歷來愛放炮的官員都沒有好下場;既來之,則安之,犯不著為瞭理念差異而鉚上長官,更何況是公開讓馬英九難堪?

  回到1999年馬英九飛去歐洲、夜訪龍應臺德國居所請龍當官時,龍馬兩人之間曾有的一段對話(龍應臺的《百年思索》記載如下):

  龍問:“你把她找來,是因為她有獨立的精神。如果她一進入官僚體系就失去這份精神,也就抵消瞭你找她來的意義,你同意嗎?”

  馬答:“如果她失去瞭獨立的精神,那麼她輸瞭,我也輸瞭。”

  馬英九在跨洋“三顧茅廬”龍應臺的同時,除瞭承諾會尊重龍應臺作為知識分子的獨立精神,也特別強調是林懷民的推薦;龍應臺躊躇再三,最後終於回臺從政。但外界也有人擔心:從文化人變成政治人,她的轉身,會不會變成從屬於政治、為政治利益服務,而失去知識分子獨立精神;那樣的話,轉身等於是彎身,失去知識分子的獨立,被政治這個骯臟的醬缸所漬污?

  減法美學

  二十多年前,龍應臺曾在《野火集》裡說,“臺北是我所見最缺乏氣質、最醜陋、最雜亂的都市”(《生氣,沒有用嗎?》),那個“骯臟、醜陋、道德敗壞的臺灣”(《生瞭梅毒的母親》),她也曾在另一篇文章中發出這樣的喟嘆和呼籲:“臺北實在夠糟瞭!給我們一片青翠的草地,給我們一點新鮮的空氣,給我們一個清靜的小區,給我們的孩子一個幹凈的廁所、一個寬廣的公園、一座兒童圖書館,但是不要,不要給我們一個會遮住陽光的大銅像”。(《不要遮住我的陽光》)

  當瞭臺北市文化局長後,她不能像過去隻作批評,而是有責任讓這個城市變美,變得更有文化。她怎麼做?

  一般官員喜歡用“加法”,龍應臺用“減法”。她不熱衷蓋新房、拆老房,更重視“隱性”的文化建設。她不迷信砸大錢,更信細水長流。她逐漸收斂脾氣,不斷開拓創新的視野。

  三年文化局長任內,龍應臺用她的努力與膽識,將臺北帶進新的文化境界。局長龍應臺帶來瞭新的文化觀念,包括提倡“臺北學”,重視臺北最寶貴的城市特質,也就是“人文的厚度”、提倡文化平等權,推動藝術人文向下紮根,她看重歷史記憶,重新再造瞭許多被棄置或未被善用的文化資產。

  局長龍應臺敢為天下先,推動“亞太文化之都”,為臺北在亞太文化地圖重新找到自己的位置,也為臺北的文化地景開創瞭許多“第一”,包括第一個國際藝術村、第一個駐市藝術傢高行健、第一個華人世界的國際詩歌節、第一個古跡專業演藝廳(中山堂)、第一個專業藝術電影院(臺北之傢)、提倡修復並開放許多名人故居(包括錢穆、林語堂等人的故居)、第一個公私合營模式的美術館(臺北當代藝術館)、制定第一個“樹木保護自治條例”。

  她沒有蓋很多新的政績工程,而是努力拯救老巷弄,以及曾經是名人故居的老房子,也救瞭許多老樹,讓臺北留下更多歷史記憶。

  私底下,龍應臺是個怎樣的人?有位曾經近身觀察龍應臺,並在1990年代造訪龍應臺德國傢中的朋友告訴我,龍應臺像個新聞記者一樣,對德國環境保護事務充滿關心與好奇心,喜歡發問。當時,龍的兩個孩子安安和飛飛還小,但說起中文字正腔圓,因為龍應臺堅持和孩子說中文。朋友這樣描述他所知道的龍應臺:寫文章很快,一氣呵成,聽她講話,則是另一種氣候,話不急,也不算多,會仔細聽別人說話。

  在這位朋友看來,龍第一次當官的經驗應該是不愉快的,“但她似乎就有她平衡的方法。而且她和文化界的朋友關系, 比歷任文化事務主管官員都更為真切深刻。”

  或許可以這麼說,雖然當官,她的人味還是比官味重得多,人的血性壓倒官的僚氣。“另一點很難得的是,”朋友告訴我,嫁給德國人並旅居歐美地區多年的龍應臺,“至今隻拿一本臺灣的護照,沒有變成美國人,也沒有變成德國人。”

  “部長”的考驗

  龍應臺畢竟是文人,文化政策理念清晰,具有足夠的高度與宏大的格局。

  2004年3月,局長龍應臺在恢復作傢龍應臺身份之後,在《中國時報》發表瞭長文《文化政策,是什麼?》,系統論述瞭她所認識的文化政策,“文化不僅隻是唱歌跳舞,文化發生的場所不僅隻是音樂廳美術館,文化政策也不僅隻是大廳大堂的形象工程。文化是民生,是政治,是經濟,是教育,是外交,是國防……”

  2008年5月初,正值馬英九當選“總統”、尚未就任之際,龍應臺在《中國時報》發表另一篇長文《文化,是什麼?》。文中提及她在擔任臺北市文化局長時,如何在半夜三點市議會審查預算之際,被要求回答議員突如其來的“什麼叫做文化”的質詢,龍應臺答道:“文化其實體現在一個人如何對待他人、對待自己,如何對待自己所處的自然環境。品位、道德、智慧,是文化積累的總和。”

  龍應臺在文中指出,文化的核心是自由,而自由需要文化政策的制度保障才能長久,屬於公民的文化平臺得以建立,是看不見的工程,是“立國”的依據,更是支撐民主前行的力量;這個道理,龍應臺說:“很少人認識到,文化政策和民主政治之間有一種扶持關系,像水載著船。文化的水越有活力,民主的船越能順行。”

  這些關於文化政策的理念思維,相當程度能夠解釋十年前的局長龍應臺做的事,或許也可以用來預測或檢驗剛剛上任“部長”的龍應臺今後做的事。

  “文建會”2011年“建國百年國慶”大型歌舞劇《夢想傢》兩晚花費2.15億多元,引發藝文界強烈反彈。節目主持人陳文茜在《新聞面對面》節目中指稱“夢想傢預算是馬英九和吳敦義決定,盛治仁(文建會前主委)是代罪羔羊”。也正因此事,龍應臺從確定接下“文建會”主委一職後,就備受文化界人士期待。

  從局長龍應臺到“部長”龍應臺,中間相隔瞭將近十年。二度為官的龍應臺,與前一次當官會有什麼不同,令人拭目以待。她要面對的是比市議員質詢火力更強的立法委員,在蜜月期過後媒體也會開始使用放大鏡檢視她的言行舉止和施政表現。

  其次,她的層級變高,衙門變大,從編制150人(最初隻有80人)的臺北市文化局,這次換到編制達282人的文化部。可支配資源變多的同時,責任也變得更大瞭,因為她這次要照顧的不隻是文化資源原本就很豐富的“首善之都”臺北,而且有許多文化資源相對貧瘠的臺灣中南部窮鄉僻壤、農漁小村。

  不過,龍應臺對這些地方並不陌生,她本來就是生在臺灣中南部鄉下也長在鄉下的孩子:她出生於高雄縣大寮鄉,住過高雄縣茄定鄉和苗栗縣苑裡鄉,在臺南市念完高中和大學。在這次就任時的談話裡,她表達瞭對城鄉文化資源分配貧富懸殊問題的高度重視。

  文化政策的要旨,不在規訓、指導人民如何變得更有“文化”,而在於讓人都擁有創作和欣賞的自由。二十七年前出版《野火集》時,收錄瞭龍應臺寫的一篇當時報紙自我審查後不敢刊登的文章,映襯並描述瞭她所期待與反對的文化氛圍與土壤:

  “在一個自由的環境中,每一個人都能竭盡所能地去發展他的才智……而臺灣的藝術傢則在層層束縛中創作,像一群困在窄池裡的青蛙。有太多太多的書禁讀,太多太多的題材作傢不敢寫、歌手不敢唱、畫傢不敢畫;寫瞭成禁書,唱瞭成禁歌,畫瞭成禁畫。於是每個人都小心翼翼地,在一個許可的小范圍裡發揮有限的想象。”(《奧韋爾的臺灣?》)

  “文化不是一塊石頭投入水杯,而是一塊方糖溶於整杯水,”龍應臺引用法國首任文化部長馬樂侯(André Malraux)的話說,“法國不是一個文化部,而是四十四個文化部。”當文化部推動的文化政策滲入整個政府,成為所有其他部會共同投入資源協力推動的工作,就是方糖滲入整杯水的調和作用。

  她說得很對。

  但龍應臺應該也知道,1959年就任文化部長的馬樂侯,直到卸任之後仍無法讓文化政策免於長期激烈的意識形態之爭。長期陷入統/獨、南/北、本土/文化、菁英品位/庶民品位、公共服務/商業營利之爭的臺灣,以及越來越明顯可見的財團對文化創意產業的另有所圖,文化霸權力量為文化資源的掠奪與壟斷,如何確保“夢想傢事件”不重演,擺脫競放華而不實、高空煙火式的文化政績工程,都是龍應臺即將要面對的天人交戰。

  相信她對這些早有自覺,2005年在為《野火集》出版二十周年寫的序文裡,龍應臺已經寫道:“知識分子、新聞記者、進步的大學生,在威權時代,對政府的壟斷和操縱曾經前仆後繼地批判、反抗,在今天,知識分子和記者卻成為政治人物的事業合夥人,進步大學生成為競選團隊。”

  她也清楚知道,惡性商業競爭的新聞媒體也正在啃噬文化:“我是否知道,新聞學的種種崇高理想可能變成一種令人難堪的諷刺,擺脫瞭威權之後,電視變為虛假和童呆式的愚蠢統治?”

  文化就是政治,文化無法與政治絕緣。關鍵在於,民間也正這樣高度期待著,“部長”龍應臺能兼容並蓄,這次不隻應放下身段,也應為所當為,同時扮演好文化人與政治人的雙重角色,讓政府的力量為文化打工,讓政治為文化服務。

  局長龍應臺的功過是非

  主要政績

  為臺北市開窗和加強國際交流。打造“亞太文化之都”,短短兩年,大概有四百多個城市的市長跟文化局長到過臺北,還有源源不斷的藝術傢進駐。

  善用“減法”,沒有蓋很多新的政績工程,而是努力拯救老巷弄,以及曾經是名人故居的老房子,也救瞭許多老樹,讓臺北留下更多歷史記憶。

  提出“文化就在巷子裡”的口號,把平常認為是高級精致藝術的東西,帶到廣場、公園、廟前,讓藝術進入底層的住民生活圈裡。

  為臺北市掀起一場“全民綠色革命”,促使市議會審議通過“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規定凡是樹胸直徑零點八公尺以上、樹高十五公尺以上都是市政府保護的樹木。

  運用個人關系的“明星效應”為臺北市的文化建設,爭取瞭超過三億元新臺幣的企業捐助。馬英九贊許:“她不隻會燒一把野火,還能鼓起一陣旋風。”

  爭議事件

  臺北二二八紀念館續約風波

  臺北文化局成立後,臺北市政府從臺灣和平基金會手中收回對二二八紀念館的經營權。前館長葉博文認為,政府因為想要找一個比較好控制的單位來經營紀念館,才會收回經營權。續約風波炒得很熱鬧,龍應臺與葉博文之間,也一來一往針鋒相對,外界指斥龍“強力幹預”續約。

  臺北美術館館長林曼麗解職風波

  陳水扁的貼身女藝術顧問林曼麗,1996年11月起擔任臺北美術館館長。龍應臺上任臺北文化局長後,兩人的矛盾逐漸公開化。2000年7月,在沒有主管機關舉辦交接儀式的情況下,林曼麗黯然辭職。這場被稱為“兩個女人的戰爭”,被解讀為背後是“政黨輪替”後兩個男人(陳水扁和馬英九)的戰爭。

  客傢民謠歌手抗議文化局

  陳永淘是臺灣知名客傢民謠詩人,因為對臺北徹底失望回到自己的傢鄉新竹北浦走唱,在臺北市文化局的邀請下,2000年再度來到臺北參加藝術節表演。沒想到因為執行的臺灣有線電視TVBS臺擔心冷場,在他不知情下加入“清涼秀” (半裸體演出),陳覺得這樣的安排有如文化強暴,要求臺北文化局和TVBS臺公開道歉。

  亞太文化之都活動遭抵制

  以全臺各縣市大串聯為號召的首屆“亞太文化之都”活動,遭到多數民進黨執政縣市的抵制。外界有聲音稱該活動已淪為黨派角力的議題,高雄市長謝長廷公開質疑臺北市強勢主導,認為“民進黨都執政瞭,我們為什麼要向臺北市申請補助?”,龍應臺則呼籲不要泛政治化。

  公開贊成設立色情文化專區

  媒體報道,龍應臺造訪公娼館時,對外表示支持設立色情文化專區,並指萬華、大同就是最好地點。此言遭民進黨市議員王世堅、顏聖冠抗議,要求龍應臺向大同、萬華地區居民道歉。龍表示,她未說過文化局要在大同、萬華兩區設立色情專區,而是說在做好所有配套措施下,贊成臺北可以有色情專區。至於議員認為她“不當發言”,她表示,不管是公娼或娼妓都是任何文化發展史的一部分,無須以此為恥。

南都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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