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1日星期四

頂笣褩※囮_§萵擁墿竘追意意笨



郴州離奇“失蹤”副局長引發種種猜測


















郴州離奇“失蹤”副局長引發種種猜測






在沒有任何征兆的情況下,郴州市農業機械化管理局(以下簡稱"郴州市農機局")副局長王昌宏突然"失蹤"3個多月,其單位在遍尋不著之下,於當地日報登報尋人。這之後,王昌宏"人間蒸發"的消息,被廣泛知曉,這宛如巨石滾落湖心,引發各種聯想與猜測。

“王昌宏,單位喊你回去上班”

郴州市農機局的辦公樓位於郴州市鬧市區,事發前,王昌宏在農機局這幢已有些年頭的4層小樓中正常上班13年。在郴州市農機局政策法規科科長戴恒煊的印象中,王在事發前並無明顯征兆,去年11月29日下午4點多,有人來到市農機局找王昌宏,自稱是向王昌宏討債的,稱王的手機打不通。於是,負責接待該人士的戴恒煊在當天下午5點鐘左右撥打瞭王昌宏的手機,但王的手機不通,總是顯示"號碼有誤"。

感覺此事"異常",戴恒煊警覺起來,次日上午8點多,他就向郴州市農機局局長陳木松與該局黨組書記羅錫武匯報瞭此事,局長與書記頓覺此事突然,囑咐戴恒煊"全力去找"。其後,在當天上午9點多、11點多以及下午3點多、5點多,戴恒煊幾次撥打王昌宏的手機,依然顯示"號碼有誤"。

副局長王昌宏的突然消失,撼動農機局。為此,該局領導讓戴恒煊主抓此事,成立"尋找副局長專門小組",戴被任命為組長。讓戴恒煊深感無奈的是,從去年11月底至今年2月24日登報前,他幾乎每天都給王昌宏打電話,但是總是聯系不上王。

在找尋王副局長的這兩個月間,戴恒煊整理出瞭一本《尋找副局長日記》,清晰記錄聯系王昌宏的點滴細節--2月4日上午10點,到王昌宏母親傢,以書面通知的形式要求王昌宏母親轉告王昌宏,務必在2月7日上午9點以前回局上班,同時讓局工作人員以短信形式發到王昌宏手機上。

2012年2月24日,郴州市農機局在當地黨委機關報《郴州日報》A3時事版上發佈一則公告稱--"王昌宏同志,請你見報後務必在3月10日之前回局上班,否則後果自負。"

"千方百計都要找到他,總要有一個說法。"戴恒煊說。這則尋人公告是郴州市農機局花瞭300元錢在《郴州日報上》刊登的。戴解釋,登報的舉措是在農機局征詢瞭郴州市紀委、郴州市委組織部的意見以後做出的決定,"我們是啟動依法依規處理程序,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此後,原本隻在郴州市農機局內部傳播的副局長"失蹤"一事,被外界廣泛知曉,這讓農機局尷尬無比。"王昌宏副局長,單位喊你回去上班"!--這個笑話,迅速傳遍郴州。

但在該尋人公告登報後,迄今也無王昌宏的任何下落。

與此同時,郴州市委組織部、郴州市作風辦也加入到尋找王昌宏的隊伍中來。2011年12月16日,郴州市農機局黨委將王昌宏無故長期不正常上班的情況書面報告給郴州市作風辦。2012年2月3日,郴州市農機局召開局黨組會,通報瞭無法聯系該局副局長王昌宏的事情,並書面報告郴州市委組織部。

2012年3月13日,郴州市官方通報稱,王昌宏因個人原因自去年11月30日開始長期不正常上班。年度考核不稱職。來自郴州市官方的消息亦稱,3月9日,郴州市作風大整頓辦公室啟動問責程序,經郴州市作風大整頓領導小組同意,郴州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研究決定,按程序對王昌宏作出免職處理。同時,對其黨員身份按照《黨章》的有關規定予以除名,對其公務員身份按照《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蹊蹺之處

"一個大活人,總不會聯系不上吧?誰遇到過這樣的事情?"戴至今感覺此事令人費解。

而事發前,王副局長被追債,在郴州市農機局已不是新聞。在去年11月底王昌宏"消失"前,就有幾位債主相繼來過農機局找王昌宏。郴州市農機局紀檢組長李國勇回憶,起初還有一些同事認為,王昌宏的借款可能屬於常見的個人借款,"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人傢找上門也很正常,所以同事們也並未太在意。

來自郴州市委組織部的消息是:事發前,農機局的領導為此曾跟王昌宏談過話,告誡他說,老有討債的人到單位來,對單位影響不好。王昌宏當時給出的答復是,這是他自己的事情,他跟幾個朋友借瞭點錢,有瞭點糾紛,他自己會處理好。

而在王昌宏"失蹤"後,今年2月29日郴州市委組織部調查組、3月14日郴州市委組織部和郴州市作風辦調查組曾先後兩次到郴州市農機局及相關單位進行調查瞭解,調查結果是:在去年11月底以前,王昌宏履行職責情況"較為正常","自2011年11月29日17點以後,王昌宏的手機就一直處於占線狀態,局領導及相關科室人員均無法聯系上他。在此前後,頻繁有人去市農機局找王昌宏,均為王昌宏個人借貸事由。"

無獨有偶,今年2月,郴州市蘇仙區人民法院法官就到郴州市農機局找到王昌宏,說有人告王。郴州市蘇仙區主辦法官已證實,目前法院已受理該案,但這起民事案件尚未進入審核階段,簡言之,王昌宏因欠款被起訴,數額為20萬元。蘇仙區法院受理的這則訴訟的傳票也已被送至郴州市農機局。

外界的一個質疑集中在,農機局已在去年11月底就聯系不上王昌宏,近3個月來為何不去公安局報案?

戴恒煊稱,早在去年12月2日,他去王昌宏母親傢時,就跟王的母親說,如聯系不上王昌宏,他們就要報警並向上級匯報王昌宏失蹤之事,但王昌宏母親說,"暫時不要報警,再等十來天再說,估計王昌宏是去養病瞭。"

"暫時不要報警",此後,幾乎每次農機局的工作人員上門,王昌宏的母親都這麼堅持。而在今年3月上旬的時候,郴州市農機局去當地警察局報案,稱王昌宏失蹤。但當地警察局未予受理,回復稱,此種情形隻能由該失蹤人員的傢屬來報案。由此雙方陷入僵局。

而就在王昌宏失蹤後的去年12月9日上午10點左右,王昌宏母親曾給郴州市農機局送來過一張王昌宏的請假條,上面寫著,"我因身體不適,要到外地草藥調養一段時間,請批準",其上落款時間為2011年11月29日。但王昌宏的一位債主近期告訴記者,該請假條字跡與王昌宏寫給他寫的欠條字跡明顯對不上,他質疑該假條是由王的親朋代筆。

2012年3月16日,郴州市委組織部副處級紀檢員張衛星在接受《新民周刊》記者采訪時表示,王昌宏在出事之前,"一直很正常,沒有任何出逃的預兆"。張衛星用"非常罕見的極端個別案例"來形容王昌宏事件。

郴州市委組織部提供的情況是,在去年11月10日,王昌宏曾用電腦打印過一份申請提前退休的書面報告,但他本人並未在該份報告上簽名。"那份報告上,他本人沒有簽名。而且,他現在也連人都看不到,怎麼可能辦提前退休呢?"張衛星說,此種情形,當然不能獲批。

到目前為止,無論是郴州市委組織部還是郴州市農機局,都未放棄尋找王昌宏。"無論如何,我們都要跟他本人取得聯系。"張衛星強調。

副局長的借款“連環套”

在一些與王昌宏相識的人士看來,王昌宏的"人間蒸發",是他本人經過深思熟慮的結果。

多方情況已證實,王昌宏一個借款的主要渠道是他熟悉的親朋,這被認為是"殺熟"。2007年,王昌宏就告訴他桂東縣的表弟朱鵬飛,他的"資金周轉不過來",向朱借款,為此朱將自己的房產抵押給桂東縣農村信用聯社,將獲得的30萬元抵押貸款借給王昌宏。而今,朱鵬飛發現,此筆錢款已如覆水難收,"去農機局找瞭,根本找不到他。現在他手機也不通,也不知道到哪裡去找他。"朱告訴本刊記者。

熟悉王的人士稱,王昌宏是傢中老大,有三個妹妹,其中大妹在郴州市郵政系統工作,二妹曾任職於郴州市卷煙系統,三妹從公務員系統下海創業,目前身居法國。王在當地因其副處級的體面地位,又為眾所周知的"市管幹部",加之其傢族成員在當地多年的穩定崗位,故被借款人認為是最不可能出問題的一環。在王昌宏"失蹤"後,許多債主方才"如夢初醒"。

目前可以確知的是,王昌宏借貸途徑一般通過銀行、信用社、民間借貸等,此外,高利貸也被一些熟悉王昌宏的人士認為是一種可能的借款途徑,一個尚未被證實的消息是,在2010年年底左右,王昌宏曾通過一傢小額擔保公司借款100萬元。

而僅憑王昌宏的債主、經商多年的易海林目前統計出的王的借款款項,就大約有二百七八十萬元。

吊詭的是,王昌宏與他的債主易海林相交近30載,早在上世紀80年代初,易海林的妻子曾在資興市商業局上班,與王昌宏當時任職的資興市蔬菜公司同屬商業局系統,二人由此相識。

2004年,王昌宏首次找到易海林借錢,理由是,他女兒要去日本自費念大學,需一筆錢備用。易海林為此將他位於資興市的一棟四層商住樓做抵押,貸款30萬元,並將其中20萬元借給瞭王昌宏。雙方當時為此去公證處花費瞭五六千元做公證,由王昌宏承擔公證費用。為讓易放心,王那次提供瞭他"保底"傢財,即他那套位於蘇仙北路郴州市委大院傢屬區門牌號為"406號"、建築面積為80餘平方米住宅的房產證原件。

2006年,等這筆為期兩年的住房抵押貸款到期後,王昌宏又稱,他女兒已到日本自費留學,還急需一筆錢,"對外這個事情不好說",要求再向易海林借款。易海林認為,王昌宏身在官場,行事低調,此理由也說得通。為此易延續瞭他的住房抵押貸款,再借給王10萬元。那次,王昌宏夫婦與易海林夫婦吃瞭頓花費約110元的便飯,飯桌上,王昌宏提出,跟上次一樣,易的住房抵押貸款利息由他承擔,"既然都是熟人,這次不要花錢做公證瞭"。為讓易傢放心,王昌宏采取瞭一個"土辦法",他幹脆將他位於郴州市委大院的一套住宅的房產證原件拿給瞭易海林的妻子。

易海林夫婦當時對此並未起疑心,等到2011年11月王昌宏拖欠瞭銀行近半年的貸款利息遲遲未還後,易海林夫婦方才發現,"被騙瞭"。原來早在2006年,王昌宏已"貍貓換太子",王押給他們的那張房產證原件,門牌號顯示其實為蘇仙北路市委大院傢屬區的"403號",建築面積卻變成瞭65.76平方米。

本刊記者已確認,該產證涉及的"403號"實際居住的為一位在郴州市委組織部工作的陳姓公務員,非王昌宏本人,陳傢亦持有該"403號"住宅的房產證;而王昌宏在事發前實際居住過的是郴州市委大院傢屬區那套"406號"住宅。

波詭雲譎的是,"406號"是王昌宏在郴州市委大院傢屬區的唯一一套住宅,為1991年的房改房,但王卻奇跡般地擁有"403號"與"406號"兩套住宅的房產證,且房產證上均加蓋"郴州市人民政府房屋產權證"公章。

而最讓易海林瞠目結舌的是,他的被騙經歷被"熟人"王昌宏數次復制,王一再在他那套郴州市委大院傢屬區的"406號"住宅上大做文章。

本刊記者目前掌握的材料顯示:2009年5月8日,王昌宏又將其蘇仙北路市委大院傢屬區“406號”住宅的房產證到郴州市北湖區農村信用聯社做房產抵押,貸款10萬元,期限為兩年。

在上述貸款尚未到期的2011年1月8日,王昌宏又與一位名為尹平的當地人士簽訂合同,將其“406號”住宅出售給尹平。當時雙方約定:該房屋總價35萬元,買方尹平在簽完該合同後即交預付款25萬元,在辦理完過戶手續後再交清10萬元餘款。

這宛如一個個“連環套”,一環扣一環,但稍有不慎,一損俱損。2011年年底,易海林找到王昌宏曾居住的市委大院傢屬區,才驚訝地發現,王昌宏原本的居住的“406號”內,已住進瞭已付給王25萬元、毫不知情的尹平。而王昌宏的鄰居向本刊記者介紹,早在去年年初,尹平就已搬到此房中居住,而今尹因罹患癌癥,忙於治療,尚無暇顧及此事。

而王昌宏因民間借貸糾紛惹上的官司遠不止上述幾宗,其手法如出一轍。有據可查的是,早在2011年,郴州市桂東縣人士薑小靈就因民間借貸糾紛狀告王昌宏。

薑小靈訴稱,王昌宏因投資項目缺少流動資金,於是在2009年12月21日向他借瞭15萬元現金,當時王昌宏也向薑出具瞭借條一份,同時約定借款期限為一年,利息按照農村信用社貸款三年期檔次月息8.53%,借款後,王昌宏開始還能按照約定按季付清利息,但借款一年到期後,王昌宏沒有按約定還清本息,薑多次催收,王昌宏卻以種種理由說資金緊張,過段時間還清本息,到後來,薑打王昌宏的電話,王不接,發短信也不回。

蘇仙區人民法院當時就已查明,在2004年11月份,薑、王二人為在湖南省桂東縣投資小水電站,共同向湖南省桂東縣農村信用聯社貸款40萬元人民幣,2009年12月21日,薑、王二人向桂東縣農村信用聯社還貸5萬元,二人當時也協商餘款35萬元的貸款轉給薑,而王昌宏出具15萬元借據給薑,並約定還款利息及還款期限。

2011年7月28日,該法院做出的判決認為,債務應當清償,“被告王昌宏未按期限履行償還義務,實屬違約,應承擔清償責任”,應一次性償還原告薑小靈欠款本金15萬元,利息170.6元。

雪球滾向何處?

近一兩年來,王昌宏似乎始終被資金極度緊張的陰雲籠罩。早在2010年左右,郴州市委大院傢屬區的許多住戶都看到瞭王昌宏四處張貼的要賣出他那套“406號”房產的小廣告,該房雖然地段好,但因是房改房,想迅速找到下傢也沒那麼容易。

王昌宏的鄰居說,在賣瞭市委大院傢屬區的房子後,這位行事神秘的農機局副局長就鮮少在市委大院內露面瞭,他搬到瞭他母親的住處。在事發前一些債主不斷向他催款時,這位窮途末路的副局長甚至簽字許諾將其近80歲高齡的母親的那套住宅作為抵押品,“拆東墻,補西墻”。

在王昌宏同事與友人的印象中,這位副局長平時不喝酒、不打牌,也並無賭博等不良嗜好。王所借的這些款項具體用到何處?這是目前外界最為關心的議題。

本刊記者瞭解到,一個說法是,王昌宏炒期貨賠本厲害,選擇出逃。目前暫無更多事實支撐此說法。

另一傳言是,王昌宏把錢用在瞭他的情婦身上。讓王昌宏市委大院傢屬區的鄰居們印象深刻的是,約在2010年9月份的一個上午,一位40多歲、長相平平的高挑女子跑到市委大院傢屬區的王昌宏傢敲門,大吵大鬧,四鄰皆知,此女公開宣揚,王在一次飯局後開房強奸瞭她,並且向她借瞭錢拖延不還。“那個鬧事的女人在那天講的話好醜(不好聽)!”而今,王昌宏的一位鄰居依然印象深刻。而因王昌宏當天不在傢,這位情緒激動的女子甚至砸歪瞭王傢那扇淺綠色鐵門的鋼筋欄桿,針對此事,鄰居們報瞭警,後來警察也趕到市委大院調解糾紛。這位女子其後又來王傢大鬧多次,甚至帶瞭幾個青年男子過來撐場面。此種怪誕情景,鬧得沸沸揚揚,持續約月餘才宣告終結,不由讓人浮想聯翩。一些鄰居猜測,此女極有可能是王的情婦。

而有據可查的是,王昌宏是當地一傢酒店的幕後經營者。易海林透露,他的妻子兩年前曾作為乙方中的一員,參與簽訂瞭一份《關於郴州五連冠酒店承包租賃合夥經營的協議》,而甲方為該項目合夥經營的法人代表。五連冠酒店北臨中國女排訓練基地,在當地頗為有名。

上述簽訂於2010年5月19日的協議顯示:“承包租賃五連冠酒店的權益為800萬元。分為16股份,每股份50萬元。甲、乙雙方各占50%的權益。即甲、乙雙方各持有8股”,“資金由於甲乙雙方共同籌措”,“酒店由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甲方出任酒店總經理,日常經營以甲方為主,乙方輔之。管理中的重大事項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易海林回憶,當時王昌宏出面請他們夫婦“幫幫忙”,易妻雖屬乙方,但並不負責籌資,因乙方背後運作的實為王昌宏,王的表面淡出實為囿於其公職身份,“五連冠酒店其實就是王昌宏在經營”。上述項目實際運作從2010年9月開始,王昌宏事後曾簽字許諾給易夫婦1股的股份,但在參與運作瞭兩個月後,易夫婦雙雙退出,隨後王許諾的股份一事也不瞭瞭之。

現在,在易海林看來,在該酒店的實際經營運作中,代表乙方利益的王昌宏無法駕馭甲方,“他辦事老練,想發財的欲望很強,認為五連冠酒店就是隻金母雞,但他能力有限”,這種“能力有限”,不僅體現在王昌宏不具備經營酒店的長才,也體現在王在近年運用技術含量極低的手法,向其親朋屢次借款不還。

易也推測瞭兩種可能:一是王最終因酒店資金周轉問題而導致其出逃;一是王察覺資金情況不對時選擇在出逃前大撈一筆橫財,一走瞭之。

郴州市人民東路附近一傢飯店的老板娘至今記得,王昌宏是她店裡的熟客,身高不到1.7米,“頭發梳得很亮堂,帥帥的,戴副眼鏡,長得斯斯文文,比較有文化,很體面……看起來就像個當官的樣子”。

就是在這傢飯店,“長相斯文的”王昌宏曾與他的債主易海林發生過一次沖突。去年11月份,當易海林找到王昌宏要錢時,王昌宏特地到飯店樓上的賓館開瞭間房,約易海林在此地商談。其間,王昌宏突然操起一隻白色茶杯,往坐在窗戶邊的易海林方向砸去,茶杯劃過一道弧線,旋即從窗口疾飛出去,甚至砸壞瞭路面上一輛行駛的車輛,王昌宏也因此賠付2000元修車費。事後,王昌宏跟易海林解釋,他不是要用杯子砸易,而是他心裡覺得“很煩躁”。

那次是王昌宏不多的幾次公開“發飆”。通常的情形下,外人很難從這位副局長平靜的外表下推測他隱秘的內心。即使在去年11月底王消失前的那幾天,他的“煩躁”,亦鮮少對外顯露。

在王昌宏去年11月29日離奇消失的前一周內,為讓易海林“放心”,他幾乎每天都開著那輛黑色的本田轎車去接易的妻子,晚上再將其送回傢,以此證明,他無絲毫逃債嫌疑。

這位副處級官員行事出人意表,已非首次。王昌宏的一些債主事後回憶,王昌宏能很坦然地讓債主們陪在他的身邊,甚至讓他們隨同他去信用聯社辦貸款。讓王昌宏的一位債主印象深刻的是,大約在11月20日,王昌宏甚至讓債主看他用他妻子的名字從北湖區農村信用聯社貸出的300萬元款項合同,“他這麼做,無非是向我們證明,他是有還款能力的。”——這最後“一桶金”,是否在王“失蹤”前被提走,目前暫不得而知。

熟悉王昌宏的人士稱,53歲的王昌宏比他的實際年齡看上去至少年輕十歲,平時行事穩重,風度翩翩。而今王昌宏的事發,讓他的許多昔日同儕深感驚訝,“也許就像滾雪球一樣,他的債務越滾越多,到最後不得不逼著他做出瞭一個完全喪失理智的決定。”

王昌宏其人

王昌宏出生於1959年2月,湖南郴州市桂東縣人,1976年7月,17歲的王昌宏在資興市龍溪鄉“上山下鄉”,在太王村小學開始瞭他的民辦教師生涯,兩年以後,跟當時的大多數年輕人一樣,王昌宏入伍;1980年2月,王昌宏從部隊轉業至資興市蔬菜公司工作;兩年後,23歲的王昌宏在資興市波水鄉先後擔任團委書記與副鄉長。

1986年對於王昌宏來說是不尋常的一年。這一年,在鄉鎮基層深耕多年的王昌宏出任資興市團委副書記,他也於當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其後,王昌宏先後擔任資興市體改委副主任與資興市黃草鄉鄉黨委書記。

1992年9月,王昌宏進入湖南省委黨校學習,並於兩年後獲得瞭該校黨政管理專業的在職大學本科文憑,這彌補瞭他當年的教育缺憾。從省委黨校畢業後,王昌宏在資興市塘洞街道辦事處擔任黨委書記。

1995年,王昌宏終於從縣級市資興市調入郴州市工作,他出任郴州市人大農業委辦公室主任,並於3年後,升任市人大農業委副主任委員。4年後,王昌宏離開郴州市人大農業委後,轉任郴州市農機局副局長,按照郴州市農機局黨組2011年年度分工,王昌宏具體負責郴州市農機局生產企業“農夫機電有限公司”的相關工作。

在王昌宏的同事戴恒煊看來,王昌宏性格“比較內向”,與同事們並無深交,“好像跟誰都不太熟”。幾個讓戴印象深刻的細節是,王昌宏的辦公室就在他辦公室的斜對面,但卻甚少到他的辦公室串門,往往上樓後就直接進瞭自己的辦公室,對其他同事,王亦“基本上不串門”;而身為農機局領導,王昌宏“不愛說話”,“即便說話,也非常簡單,從來不會多說第二個字”,幾年前,王昌宏到鄰近的桂東縣下鄉部署工作,戴陪同,但直到戴隨同上車時,王才簡短告知,“到桂東去”。

當地知情人士透露,王昌宏的父親曾在郴州市司法系統任職,已辭世;其妻陳永郴曾在資興木材公司工作過,“為人特別老實”,後因企業效益不好,辦理內退手續,其後多年在傢打理王昌宏與其女兒的生活,再未出去工作過,“每個月資興木材公司也就給她發100多元生活費”。

而據王昌宏同事介紹,王昌宏的女兒王曉芬今年28歲,於2003年考入北京一所大學,並於2007年畢業,先後在北京、成都工作,王昌宏的妻子為此常去上述兩地陪伴女兒。

(新民周刊)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