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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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辦撤與不撤在於政府自身改革是否徹底


















街道辦撤與不撤在於政府自身改革是否徹底






“在我國存在瞭50多年的街道辦事處,或於‘十二五’時期淡出北京。”這是近期各大媒體熱門話題。

11月8日,《北京市“十二五”時期體制改革規劃》公佈,規劃中探索撤銷街道辦事處,無疑最引人關註。

近年來,國內一系列旨在改革權力結構管理的嘗試正逐漸鋪開,而社區居民自治權的呼聲也持續高漲,此次北京首次將撤銷街道辦的任務具體到“十二五”規劃當中去,其示范意義自然不言而喻。

但,街道辦撤還是不撤,該怎麼撤,至今仍爭議多多。

小小一個街道辦,折射出來的是國內行政體制現狀的縮影。

嘗試自治

11月份的北京已然進入冬季,在並不繁華的魯谷社區,街上開始顯現出冷清肅穆的景象。但社區行政事務中心的大門卻不冷清,陸續有居民出入其中,辦理業務。

王女士來替傢人辦理《殘疾人證》轉移業務,和她對接的社區工作人員,告知她手續所需的證件,兩人就在行政中心一樓的洗手間門口說著話,和平時常見的櫃臺業務辦理不太一樣。

“有專門一個人對我這個業務負責,我有他的電話,直接找就可以瞭。”王女士解釋道,這就是為什麼他們會站在洗手間門口說話的原因。

用“白手起傢”來形容魯谷社區的發展,並不為過。2003年前後,石景山區原八寶山地區的人口急劇膨脹,八寶山街道辦事處管理壓力倍增。

而催生改革的因素有,當時街道承擔瞭大量的責大權小甚至是有責無權的職責,致使政府部門與街道之間職責不清、條塊關系混亂、運行機制不暢,政府錯位、越位現象時有發生,政府的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職能難以到位。

因此,石景山區決意搞一場社區改革。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石景山區魯谷社區正式成立,遵循“小政府、大社區,小機構、大服務”的模式。作為全市唯一一個“街道級”社區,魯谷從成立之初便承擔瞭北京市城市基層管理體制綜合改革試水的重任。

通過改革,魯谷將內設機構由傳統街道的17個科室,改為“三部一室”,即黨群工作部、社區事務部、城市管理部與綜合辦公室,由此,機構數量減少瞭73%;當時北京市同等規模的街道一般在90人左右,魯谷在公務員編制人數上,減少為39人。

更為關鍵的一項改革是,魯谷社區成立瞭全國首傢“街道”層面的社區代表會議,通過社區內所有居民投票選舉產生社區代表,並由駐區知名人士和居民代表組成瞭魯谷社區委員會,下設執行機構—社區委員會辦公室。居民自治組織在“街道”層次上進行民主自治,把過去由政府直接管理的部分社會事務交給瞭社區自治和社團組織,希望由此甩掉政府的部分職能,真正成為自治組織。

七年之癢

說起街道辦和社區的區別,王女士表示不理解。“我這個殘疾人證轉移,要從西城區轉到石景山區,手續一樣,社區和街道辦做的是同樣的事情嘛!”

改革後的社區變成一個不叫街道辦的街道辦,不隻是居民的感受。

公開資料顯示,魯谷社區最初的制度設計,將勞動監察、居民私房翻建審批、殯葬管理執法等職能進行瞭剝離,歸還給區有關職能部門。同時撤科設所,將專業性強又相對獨立的統計科撤銷,由區統計局垂直領導,向魯谷派駐統計事務所。將城管分隊原雙重領導體制改為職能部門垂直領導;還把社會人員高考工作歸位於區教委,將過去由政府直接管理的文教體衛等部分社會事務交給社區民主自治組織和社團組織承接等。

這一模式,在隨後的2004年,開始逐步在石景山全區街道推廣。

但歷經瞭“七年之癢”後,今年8月份,石景山區委辦向轄區內除魯谷外的8個街道下發瞭通知,就街道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進行調整。這意味著,沿襲魯谷模式而來的基層治理改革,遇到瞭麻煩。

雖然魯谷作為改革標桿,未被列入調整名單,繼續肩扛榜樣任務。但已有不少媒體披露,魯谷社區也出現瞭,此前合並的機構重新“單飛”的情況。

11月21日,時代周報記者來到魯谷社區行政事務中心,墻上的樓層分佈圖,透露出原先的“三部一室”正在悄然變化。

副主任辦公室與計生辦合並,住房保障辦公室也相對獨立於社區事務部。據瞭解,許多計劃中的職能調整的項目,根本無法達到預期效果。

業務工作仍然不斷地派下來,社區工作人員表示,自己隻能“跟著任務跑,圍著考核轉”。

盡管如此,在開始前幾年,魯谷仍然是最有名氣的社區。先後獲得“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中國地方政府創新優勝獎”等接近200項榮譽稱號,國內外也不斷有人前來參觀學習。

然後經歷“七年之癢”,在石景山區對其他街道進行結構調整後,唯獨魯谷作為標桿形象仍然堅守改革模式,處境不免有些尷尬。

當本報記者欲聯系采訪魯谷社區時,被告知采訪需經過區委宣傳部統一安排。記者撥通石景山區宣傳部的電話,說明來意後,卻得到回復稱,要求采訪魯谷的媒體實在太多瞭,哪怕區委安排,魯谷社區也不願意再正面回復瞭,他們的采訪安排也沒有用。

“你們不能剛開始把人傢當正面形象,到後來又用探究的方式,作一些負面的報道,換誰也不樂意被這樣折騰。魯谷是個典型,但不能當靶子打。”這位不知名的宣傳部工作人員如此直言不諱道。

改革之惑

民政部基層政權司副司長王金華近日表示,北京的模式,如果最終評估效果好的話將會在全國推廣。他同時表示,街道辦的取消是一個趨勢,“這是肯定的”。

然而街道辦撤與不撤,最大的爭議在於政府自身的改革是否徹底。

繼北京魯谷社區之後,今年7月底,安徽省銅陵市一舉全部撤銷瞭散落在全市各角落大大小小的街道辦,大動作背後,疑惑同樣不可避免。

爭議後,最終方案是社區不能有級別。但為保持穩定,所有從街道到社區的幹部享有原級別待遇,且公務員和事業編制身份不變。

一方面,是街道幹部對自己鐵飯碗的擔憂。有學者也認為,如社區工作人員仍然是政府的公職人員來擔任,其行政性質並無變化,還談何自治。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政治學教研室主任王占陽更是直言不諱,政府的職能滲透到居民自治組織裡,本身就是把居民自治組織變為政府,有違居民自治,實際上是靜悄悄的政府擴張。

除魯谷和銅陵,近年來,深圳也正在醞釀將區政府撤銷,保留若幹街道辦事處,強化街道辦事處的職能,使之成為市政府的派出機構。

“多年前我曾經提出‘虛區實街’的建議,提議把區政府的行政色彩減弱,做實更貼近居民的街道、社區,以此構築新的‘兩級政府’體制。”復旦大學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教授浦興祖,長期關註社區建設,推崇“二級政府”的結構。“深圳‘撤區實街’的做法更徹底,不過在法律層面上可能會有些障礙,從這個層面講,可能銅陵那個做法更可行。”

嘗試不少,但大多數地方政府仍然抱著觀望的態度。上海、廣州、江蘇等地的民政部門均表態稱,當地暫不考慮撤銷街道辦事處。

“全能政府”需轉向“有限政府”

所謂“趨勢”,意含“或遲或早要走這一步”,撤銷街道辦的重要前置條件和趨勢,是管理理念的轉變,即由“全能政府”轉向“有限政府”。

時代周報:為什麼要建立社區?

浦興祖:社區它是一個社會學上的概念,它強調的是在整個區域裡面的社會共同體,不管你是否居住在這裡,如果你主要的活動時間在這裡,跟這個區域裡的其他人有一定的聯系的,像學校、醫院、企業等,都應該得到保障,參與治理,這就是社區的意義。這和居委會不同,居委會強調的是居住在這個區裡面的戶籍居民。社區更能充分發揮區域的各種資源,更有超越性。但是現實情況往往是,我們在社區運轉當中還是把它當成瞭街道一樣的居委會來實踐,人們也並不能真正搞清楚社區是怎麼回事,以為換瞭一個名字叫社區,很好聽,結果大傢都去搞社區,最終是換湯不換藥。

時代周報:有一種看法認為,現在的社區變成一個不叫街道辦的街道辦瞭,你同意嗎?

浦興祖:同意。現實中,我們的社區跟居委會還是由政府主導,政府主導最明顯的表現在政府的態度極端,表面上說是又多瞭個資源,實際上還是政府在主導,行政色彩太濃重瞭。

比如,街道沒瞭,但是區政府還是管很多,管不過來,還是有好多東西推給社區、居委會,那麼跟以前差不多啊,以前街道是“二傳手”,把政府的東西傳下來,結果,現在隻不過是把區政府變成瞭“一傳手”。

另外一個情況是,街道雖然沒有瞭,但街道裡的幹部到居委會去瞭,帶著公職人員的這個身份的待遇下去的。弄得不好的話,按照他們的觀念、方式,還有他的各種影響,結果他把居委會漸漸地變成瞭小政府、小街道瞭。這些人能不能有一個角色的轉換,轉換為居民自治,能不能從觀念到本質,到各個方面都完成一個轉換,認為自己並不是代表政府。

時代周報:如此說來,自下而上的改革是不是不足夠?

浦興祖:現在還沒有“而上”,所以意義隻停留在基層。我們講瞭幾十年,說政府要轉變職能,有些社區自己可以去做的,那就不要政府去管,這就是轉變職能,講瞭幾十年瞭,但是不容易做到。

時代周報:你曾經提出一個觀點,要轉變全能政府的觀念,走向有限政府。在具體的社區建設上,如何體現?

浦興祖:其實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們早就定下這個目標瞭。我們管這叫政府行政體制改革,其中一個最重要的目標就是要轉變職能,不能再像以前那樣搞全能政府。但是這恰恰不容易做到,這當中有各種原因。

其中一個深層的原因是職能背後的利益,有些職能掌握在政府手中,是一種資源,一種權力。一旦掌握在手中,就有上門燒香拜佛的,有求於他的,某些部門,某些官員,就可以謀取利益瞭。所以他們經常講,哎呀,這個放下去,下面要搞亂的,搞不好的。利益阻礙著我們政府職能轉變,這很麻煩。

還有一種原因就是,部分區域的社區確實還沒有發育完成。我認為,政府應該有意識地去培育社會,而不能僅僅以此作為不願意下放權限的理由。為什麼不能有意識地去培育推動社會發展呢?讓社會逐漸增強自主能力。這裡有一個雞和蛋的關系,你說這個社會發展不夠,我不能放權,但不放權,社會又很難發展,然後在這個圈裡就繞不出來瞭,如此惡性循環會使我們的政府永遠是全能政府。

浦興祖

復旦大學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復旦大學選舉與人大制度研究中心主任

(時代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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