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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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彝良小震大災之憂:鄉村建築抗震設防偏低


















雲南彝良小震大災之憂:鄉村建築抗震設防偏低






9月12日,彝良縣城通往喬山鄉的路上,一名村民提著生活用品從塌方區跑過。他身後的山體正在往下落碎石。

防災不僅是意識的改變,更應是投入的增加。在當前經濟條件下,鄉鎮全面設防的時機已經到來

文/《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劉巍

9月7日在雲南省昭通市彝良縣接連發生5.7級、5.6級地震。

截至9月10日9時,據雲南省民政廳統計,全省共有81人死亡;6600餘間房屋倒塌,嚴重損壞12.2萬間,一般損壞30.8萬間;直接經濟損失35.1億元。

“這是小震成災,小震大災”,國傢減災委員會專傢、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防災減災委員會副主任蘇經宇告訴《瞭望》新聞周刊記者,以往認為房屋毀損、人員傷亡可能是大震造成的,而這次是在抗震設防7度地區發生與設防烈度大致相當的地震,卻出現重大損失,說明瞭中國鄉村抗震設防偏低以至缺失的普遍性問題。

鄉鎮全面實施設防之機

自1966年邢臺地震以來,中國大陸發生多次破壞性地震,絕大多數發生在廣大農村與鄉鎮。統計顯示,地震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幾乎都和房屋破壞有關。

“不僅是小地震(5級左右的常遇地震),臺風也常常造成大損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防災減災專傢委員會委員、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葛學禮告訴本刊記者。

四川鹽源5.0級、甘肅岷縣5.2級、雲南魯甸5.1級和5.0級地震,都造成瞭人員傷亡和房屋的嚴重破壞甚至倒塌。2006年8月臺風“桑美”正面襲擊浙江省蒼南縣,因建築物倒塌死亡153人,倒塌房屋20310間,嚴重損壞45469間,直接經濟損失91.24億元。

與世界各國一樣,中國建築的抗災設防制度也是在向大自然的殘酷學習中建立起來的。

雖然之前有“59規范”(1959年提出的抗震設計規范草案)、“64規范”、“74規范”,但這些規范都處於“試用”與“草案”階段,並未在實踐中實行。

1976年唐山地震後,中國第一部有關建築抗震的強制性標準《工業與民用建築抗震設計規范》在1978年實施,這是“74規范”根據海城、唐山地震經驗修改的結果。之後城市建築開始正規的抗震設計與施工,老舊房屋大多進行瞭抗震加固,這使城市抗震能力有瞭大幅提高。

而限於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思想認識,地震發生的周期與不確定性,中國廣大鄉村仍然處於不安全的狀態。

“防災不僅是意識的改變,更需要在經濟上進行投入。”蘇經宇說,“國傢經濟實力也是影響抗震水平的重要因素,中國從過去的保衛‘四大’(大水庫、大城市、電站與交通系統),到唐山地震後實行強制性的‘78規范’,汶川震後全社會抗震意識的普遍提高,今天鄉鎮全面實施抗震設防的時機已經到來。”

技術標準體系尚未完善

20世紀中國發生6級以上的地震占全球30%,僅次於日本的地震密度。中國大陸處於地震設防烈度6~9度的地區占國土面積60%以上。

2008年8月30日攀枝花-會理6.1級地震,造成當地數百人傷亡,數十萬間農房倒損。

日本地震的數量、頻度都比中國高,但因地震死亡的人卻很少。類似的還有智利、美國、新西蘭的經驗,這些國外建築設防的經驗值得借鑒。目前地震預報還未過關,但人的生命安全是可以通過提高房屋抗震能力的辦法來保障的。

中國老百姓由於貧困及缺乏安全意識,鄉村民居常常因陋就簡,就地取材。按傳統方式建造的房屋在安全上存在很多缺陷。比如,華東、中南地區廣泛采用的空鬥墻房屋即使小地震也會造成嚴重破壞。

中國農村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很弱。每年在臺風、山洪、河洪等災害中損毀的房屋主要是農房;各地農村困難群眾的住房簡陋,無力修繕或新建;一些地區還有不少泥草房、土坯房等危舊住房,亟需改造;有的農民住房選址不安全,結構安全隱患突出,嚴重威脅農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葛學禮舉例說,比如在中國西北地區常見的土坯墻房屋、夯土墻房屋(俗稱幹打壘或板打墻)、土窯洞。這類房屋抗震能力是最低的,烈度為6度的地震就可造成相當數量的破壞,7度地震時有一定數量的嚴重破壞和倒塌,9度地震時則基本全部倒塌。

而在河北張北地震中亂毛石墻體房屋的倒塌現場,當地群眾告訴葛學禮,這種墻體承重房屋的抗震能力還不如土坯墻房屋。

村鎮抗震建設原有的行政管理體系,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後減弱。

唐山地震以後到上世紀90年代中期,中國各省區市、各部委都設有抗震辦公室,負責本地建築抗震和城市抗震防災規劃工作。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後,各省區市、各部委逐步撤消瞭抗震辦公室,目前僅有雲南、江蘇、江西、吉林、四川、新疆、內蒙古等少數幾個省區設有抗震防災管理機構。

村鎮建設技術標準體系尚未完善。現行的《鎮(鄉)村建築抗震技術規程》是在汶川地震之後,2008年10月1日起實施的。

葛學禮介紹,現在村鎮建設技術標準體系中處於報批階段的有4項:《鎮(鄉)村防災規劃標準》《村鎮住宅設計規范》《村鎮住宅結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築震後評估、修復和加固技術規程》。

由於村鎮防災技術標準體系尚未完善,新疆、雲南、四川、江蘇、山東、內蒙古等部分省、自治區,主要是以提高村鎮房屋的抗震能力為主,村鎮抗震防災規劃做得較少。

“震前的工作沒有做好”

2006年,國務院專門召開農村防震工作會議,這一年開始實施的農村安居工程最終經歷瞭汶川地震的考驗。在地震烈度達到10度的四川省綿竹市鹽井村,57戶安居房毀損嚴重但未倒塌,避免瞭人員傷亡。

基於鄉村民居抗震的長期經驗,葛學禮與蘇經宇都認為鄉村民居抗震“技術不是問題”。蘇經宇說,鄉村民居安全問題根源在於城鄉二元結構。早在“89規范”中就有涉及農村的“土木石結構的抗震技術要求”,但從小震成災的普遍性可以看出已有要求沒有得到有效實施。

與城市建築有審批、施工、監理、驗收等一系列規范體系相比,農民在取得宅基地後,基本上是自籌資金、自建住宅,農民無防災意識,村鎮無防災管理。因此造成農居無規劃設計、無抗震設防、無監督管理。

專傢建議,今後應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與城鄉一體化進程,建立類同城市並考慮村鎮實際情況的、強制性的農房審批、施工、監理、驗收管理體系。同時,向農民宣傳房屋防災技術,提供防災設計圖紙。汶川重建在這方面積累瞭技術與經驗,可以提供切實可行的方法。

葛學禮提出,依據現實經濟情況,應建立村鎮建築工匠上崗許可證制度。目前農村房屋不可能由專業設計師逐棟設計、請正規施工隊伍施工,建立村鎮建築工匠制度符合村鎮實際。

2005年以來新疆自治區的城鄉安居工程是采用補助方式幫助村鎮農民建造抗災型住宅。這一工程不僅拉動瞭內需,也使農民分享瞭改革開放和經濟增長的成果。

參照新疆自治區做法,中央和地方財政可設立村鎮防災建設基金,作為村鎮防災建設引導資金。

2005年至2010年,新疆抗震安居工程投入資金401.2億元,城鄉居民自籌資金占88.7%,國傢和地方投入僅占7.5%。

作為《鎮(鄉)村建築抗震技術規程》的主要起草人,葛學禮依據在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進行的6個村鎮住宅模型的振動臺對比試驗結果,提出村鎮房屋抗震能力的有效措施。“采取上述抗震措施後,可大幅度提高村鎮住宅的抗震能力,提高的幅度在1.5度左右。”

他認為,可采用配筋磚圈梁和配筋砂漿帶加強房屋整體性;提高砌築砂漿強度增強墻體的抗剪承載力;采用斜撐、豎向剪刀撐、鐵件、扒釘等加強屋蓋系統的整體性(加強節點連接);采用拉結筋將墻體與木構架連接牢固等。

根據新疆等地的安居工程的試點經驗,葛學禮建議按當前物價水平,可平均每戶補助5000元,幫助村鎮農民建造抗災型住宅。村鎮人口按8億計算,每戶平均4口人,全國共計2億戶,所需總費用約10000億元。用10~20年的時間進行防災改造,中央和地方平均每年需要投入1000億~500億元人民幣。這遠小於汶川地震災後重建的近2萬億元人民幣的投入。

對村鎮民宅進行抗災設防後,當遭遇到設防強度的自然災害(主要是地震、洪水、風暴)襲擊時,可達到如下設防目標——不倒墻塌架、不砸死人、不造成嚴重財產損失,但允許房屋有一定程度損壞,經修理後可繼續使用。

自1976年唐山地震以來,中國建設部門加大瞭城市建築抗震設防的管理力度,城市中的各類建築基本上按照抗震設計規范進行設計與建造。實踐表明,凡是按抗震規范進行正規設計、建造的房屋,均經受住瞭地震的考驗。

而在農村安居方面,目前中國絕大多數農村房屋沒有實施強制性抗震設防要求。葛學禮說,“農村大多數民居還處於‘避風遮雨’階段,農村安居問題還遠未解決。”

汶川災後重建顯示瞭中國舉國體制的優越性。這一行之有效的舉國體制應推廣到震前,安全工作要以預防為主,民居安全要成為首要的考慮。“雲南這次地震的後果表明,我們許多震前的工作沒有做好。”蘇經宇最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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