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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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樹暗訪文物市場曝百萬傢古玩店涉嫌違法


















吳樹暗訪文物市場曝百萬傢古玩店涉嫌違法






2010年4月,吳樹(右)在某玉器店暗訪古玉市場。

吳樹,1950生,文化學者、作傢、記者、國傢高級電視編導。著有多部小說和電影、電視劇本。此前曾出版長篇報告文學“中國文物黑皮書”之一《誰在收藏中國》,之二《誰在拍賣中國》,被譽為“解讀中國文物市場的百科全書”。

近日,作傢吳樹的“中國文物黑皮書”之三《誰在忽悠中國》由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該書對中國內地文物市場進行瞭整體掃描與剖析,其中有詭譎離奇的文物案例,有沉浮江湖的收藏者故事,有金融資本操控拍賣市場的黑幕,有鑒定專傢、高仿高人、收藏達人共同解密收藏迷局中的種種玄機。近日,該書出版座談會舉行,吳樹公佈瞭自己六年來對中國文物市場的調查發現。

你對中國文物市場的調查有何發現?

文物市場幾乎整體違法

第一,中國現行文物市場幾乎整體違法,道理很簡單,絕大部分商品屬性、交易手段,不是違反《文物保護法》就是違反瞭《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因為市場上的東西大部分是兩種,一個是所謂的真品,一種是贗品。真品大多數是出土文物,違反瞭現行的《文物法》。就目前的法律而言,出土文物可以交流,但交易是違法的。而贗品,違反瞭《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小的欺詐,大的違反《刑法》,屬於詐騙。目前調查的結果,除國有文物公司之外,幾乎全部違法。

第二,中國現行文藝及藝術品市場的遊戲規則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現在我們的市場遊戲規則有兩類,我們把它分為一級市場、二級市場,大傢去得多一點兒的古玩市場、畫廊、文物商店,一般屬於一級市場。一級市場現在采用的是很原始、很傳統的一種交易模式,就是所謂的撿漏兒、打眼,買錯瞭東西自認倒黴,買好瞭,便宜買好東西就是撿漏兒。

再一個就是二級市場——拍賣公司這一塊,現行的《拍賣法》,其中61條俗稱免責條款,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嚴重對抗,客觀上起到瞭縱容不法商人制假賣假、拍賣行知假賣假的亂象。因為61條規定,隻要事先聲明不對瑕疵負責,那麼所有一切都是合理的,不會受到法律追究,買到假的你倒黴。吳冠中先生生前,我采訪他的時候,他拍案而起,他自己認自己的畫是假的,都打輸瞭官司。這種遊戲規則是很不好的。假如嚴格執行《文物保護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文物市場幾乎全部都要被取締。

調查報告第三點,中國現行文物藝術品市場缺乏有效的監管機制,拍賣這個環節,假拍虛高不交稅。現在文物小組去檢查,假的是不打的,如果是出土文物,原則是要幹涉的。拍賣公司也是一樣的,去檢查的時候假的不管,如果是出土文物你們沒有資歷,比如說拍賣一級文物、二級文物,假的不管。

第四個調查的結論是,缺少針對文物市場的權威文物藝術品鑒定機構,現在的文物鑒定機構,國傢級的鑒定機構,有中國國傢鑒定委員會下屬若幹個委員會,原則上他們是不對民間服務的,就是對博物館。在各個省有文物的小組或者是委員會,針對二級文物或三級文物進行鑒定,有明文規定這些專傢不能涉及民間的鑒定。當然現在事實上我們開玩笑說,滿園春色關不住,一枝紅杏出墻來,可以理解,老爺子們也要賺點錢。這方面國傢要想辦法,幹脆合法算瞭嘛。

還有一個就是缺少完整的文物藝術品鑒定體系,缺少系統、科學的門類鑒定標準。現在的兩類鑒定,一個是所謂的科學測試,一個是眼學,眼學就是經驗。我的朋友李廣琪先生,他做的外銷瓷,居然受到海關通緝,說走私重要文物——他們鑒定厲害。不是說我們的專傢不行,畢竟現在是高科技制假,老先生們很少接觸這類人,可以諒解。但事實現在沒有鑒定標準、沒有鑒定體系,所以市場混亂,真假不分,怎麼做?

你對中國文物市場的調查結論是什麼?

近百萬傢古玩店鋪涉嫌違法

我根據各方面的統計和自己的調查分析,有一組數據供大傢參考:

近30年,中國境內集結瞭收藏大軍8000餘萬(中國收藏傢協會估計有1億收藏者),盜墓大軍約10萬人眾(社科院學者觀點,官方指出此數據不實,偏多;民間說此數據不全面,偏少)。

近30年,出土、散落的地上地下文物約4億件以上(按8000萬收藏者為基數,平均每人藏有6件出土文物計算)。在我的調查對象當中,個人收藏的此類文物遠遠超出此數,比如說浙江的一個私人博物館,4000件,我去看瞭,耿寶昌先生也去看瞭,基本上都是出土文物,按照《文物保護法》來說,都是不合法的。

近30年,被盜掘、基建私分古墓約200萬座以上,我根據民間收藏數字保守推算,2005年國傢文物局公佈被盜古墓20萬座,民間普遍認為遠遠不止,考古工作者則強調:“十墓九空”。中國有多少墓不知道,十墓九空,這是來自第一線的考古工作者的說法。

近30年,走私出境文物約6000萬件左右(按照海關5%抽查扣留數和海關人員查一漏十的說法計算,官方數據不詳,民間普遍認為上億),我這是一個客觀的,各方面的意見都做瞭一個說法。

近30年,流散民間的文物數量約占全國(國有)博物館藏品總數的33倍,走私出境的文物數量約為40座北京故宮(微博)的收藏。這是按照剛才的數字推算出來的,可能很不準確,僅供大傢參考,大傢可以去算一算。

假若按照中國現行的《刑法》《文物保護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定罪,時至今日,全國現有3000多處各類古玩市場、近100萬傢商鋪,通通違法經營,約占人口總數0.11%-0.5%以上的中國公民涉嫌非法文物交易罪或者商業欺詐罪,從事文物走私、制假、販賣活動的人數約200萬以上。這個大傢也可以去算一算。

全民收藏 誰發瞭財?

我調查發現,除極少數動手早、運氣好的人掙瞭大票子,成為農村新貴以外,一些靠盜墓、制假為生而又沒有後臺保護傘的農民,有的被判刑入獄,一點可憐的傢產也被罰沒。有的就算僥幸逃脫法律制裁,頂多也就填飽瞭肚子,蓋瞭間房子,生瞭一兩個兒子。

誰發瞭財?一共是兩類人,一類是擁有足夠金融資本的文物藝術品投機商,為顯性富人;另一類是貪官污吏,為隱性富人。這兩類人躉藏的物品無論真假,也無論出處,都可以成為他們欺行霸市、賺取暴利的籌碼。因為他們借助金錢或權力建立起來的絕對威望,壟斷瞭文物、藝術品價值和價格上的話語權,隻需將自己的藏品進行二次包裝後送上大拍賣場,便能夠創造出農民們想都不敢想的巨額暴利。

我們以一件成交價100萬人民幣的高仿拍品為例,看看有多少人、大概按什麼比例瓜分瞭這塊“骯臟的蛋糕”。

成交價100萬,出廠價4萬,約占成交價的4%,由制假者獲利。

各項鑒定費用,3萬,約占成交價的3%,由鑒定專傢獲利。

拍賣公司傭金和國傢稅收,20萬左右,約占成交價的20%(此項經常被偷漏掉,可能分文都不交)。

上拍贗品實際所有者,獲利73萬元,約占73%。

案例

溫州老板將計就計

我調查瞭元青花裝酒梅瓶的事,告訴瞭道上的老友“光緒爺”結果。光緒爺說:

“您不妨這樣想:那個溫州老板開始收一兩隻梅瓶是正常的,也可以說是上當受騙。後來去盜挖現場收購997隻梅瓶,他真的就沒一點懷疑嗎?像他那樣的大老板絕對不會是那些去潘傢園淘國寶的二百五!特別是他親自去瞭景德鎮,看過窖藏出土現場,稍有這方面常識的人都看得出那是個套兒!他能看不明白?除非他在溫州那麼大的傢產不是自己賺的!

“實際上,從那個晚上以後,溫州老板就明白瞭這些元青花梅瓶裡面裝的什麼酒,之所以還要繼續大量收購梅瓶,那在古代兵書三十六計裡叫將計就計!我聽浙江的朋友告訴我,說他在報案之前,就已經向港臺出售瞭幾十隻梅瓶,本錢早就回去瞭,後來利用警方扣下那上萬隻假梅瓶,外加兩隻到代的殘件,都純粹是他的利潤,等這件事風平浪靜瞭,他還可以繼續往外賣!指不定您那位臺灣朋友買的裝酒梅瓶也是那裡面的玩意兒!

“您現在清楚瞭吧?這出戲最大的贏傢隻有一個人,那就是您認為的受害者,其他大部分人都當瞭倒黴蛋!景德鎮那些收購和倒賣梅瓶的人不都是又挨打又受罰,虧大瞭!”

吳昌碩假畫拍賣瞭80多萬

一位行傢朋友告訴我:現在大部分掏錢買老紙的人,都是為瞭制作高價位高仿國畫,那些人在圈內被戲稱為“國手”。為瞭一睹這些“國手”的廬山真面目,記者在朋友處要瞭一張生產於清代末期的宣紙,讓琉璃廠熟悉的畫販帶我找到一位天津畫傢。此人的身份是大學美術專業教師,專長研究清代繪畫。聽我說要復制一張乾隆年間的名畫,他笑道:“如果我沒看錯,您買的應該是道光年間的宣紙,畫乾隆是不是……”我也覺得唐突,買紙的時候沒想那麼多,隻挑便宜點兒的買。“要不,畫一張吳昌碩的?乾隆的畫用道光的紙那是明擺著造假,但後人用前人的紙張倒是可以的!”畫傢給我出主意。

我答應瞭。接著,我順勢瞭解瞭一下仿古畫的價格,那位年輕畫傢倒是個大方人,幾乎是有問必答。5天後,我單獨去天津取畫。當畫傢將畫在臺子上展開時,我不禁一陣心跳——那是一幅吳昌碩的《玉蘭圖》,幾樹梅花凌空出枝,水墨拙重、大美不雕,配上兩體題字,上為狂草、下為大篆,筆力老辣、縱橫恣肆。臨走,按照事前約定,我付給畫傢4000元辛苦費。連同買紙、裝裱,買這幅吳昌碩的“名畫”我一共花瞭不到兩萬塊。

有趣的是,我買回的那幅“吳昌碩”,竟得到不少圈內人的盛贊,古玩城一位畫商用一隻宋代磁州窯梅瓶與我交換。半年後,我發現這幅畫竟然在外地一傢拍賣公司亮相,並以80多萬元的價格成交。

(摘編自吳樹《誰在忽悠中國》)

本報記者 張弘 根據吳樹發言編寫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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