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營商披露氣象部門每年可獲數億元信息分成 |
公益的異化:氣象信息商用吸金動輒數億 “保守估計,氣象部門每年從運營商的分成收入有幾億元。在短信業務高峰時,一度超過5億,有時加總起來甚至接近10億元。”7月26日中國移動某東部城市分公司中層說。 本報記者 湯潯芳 北京報道 天氣信息原本是一種非常有價值的公共資源,但由於授權、許可性收費,氣象部門也走上瞭“商途”。 “保守估計,氣象部門每年從運營商的分成收入有幾億元。在短信業務高峰時,一度超過5億,有時加總起來甚至接近10億元。”7月26日,在接受本報采訪時,中國移動某東部城市分公司中層透露。 此外,氣象部門還承包瞭不少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大眾媒體上與“天氣”有關的欄目,諸如央視天氣預報等。 面對這些豐厚收入,氣象部門在“公益”與“商業”之間的角色,開始模糊不清。 原本屬於公共資源的天氣信息,部分成為氣象局的額外盈利工具,一些移動APP(第三方應用程序)開發者,卻無法無償使用天氣信息為公眾服務。 公益短信免費 “我們與氣象局合作的短信業務,既有用於商業,又有公益短信,公益短信是不可能收錢的。”7月26日,上述中國移動分公司中層告訴本報。 該人士介紹,在公益短信環節,氣象短信的下發流程大致是這樣:氣象部門負責采編、審核、測試信源信息,將經過審核的信源,通過接口提供給運營商的氣象平臺;氣象平臺通過內容、地區、用戶號碼匹配生成氣象短信後,集中下發。 “有人指責我們在7月21日那天,2000萬短信沒有普發,可能因為資金原因。但實際上,運營商不會為瞭那麼點收入,因小失大。”這位中國移動某公司的中層坦言,“不可能是資金的問題。如果竟然要對應急公共信息收費,那可能得不償失”。 一般來說,如若一次性發送1000萬條以上的短信,每條短信的收費是3分錢-5分錢。這意味著,運營商發送2000萬條短信獲得的收入大約是60萬-100萬。 上述中層告訴記者,對於這種公共性質的短信,往往采用10086這個免費的號段渠道發送,發起來也便捷,沒有技術障礙。 但他坦言,當天氣出現預警信息時,運營商也不能擅自做主在第一時間內把短信群發,而是需要等待氣象部門提供的信源,需要政府部門出示公函。 信息分成過億 “氣象部門每年從運營商的分成達到幾億元。”中國移動某分公司的中層透露。 商用環節,中國移動、聯通、電信都有天氣包月套餐,每月收費在3元-5元不等。而在固定電話上,中國聯通與中國電信也推出瞭天氣包月,每月收費1元-3元。 據中國移動某分公司負責數據業務的經理介紹,在商業環節,氣象局與運營商之間的天氣信息接口是開放的。一旦接口接入,天氣預報信息就不再層層審核,可以時時更新。 在與運營商的合作中,氣象部門始終處於強勢地位。一位與中國移動有著密切合作的SP(Service Provider,依托運營商平臺的服務提供商)透露,此免費的移動手機報上過去曾帶有天氣預報,後來,氣象局想與運營商談判根據下載量分成。移動手機報隨即取消瞭天氣預報。 此前,卓望信息(中國移動控股子公司,負責移動數據業務產品)曾經想與氣象部門合作,將天氣信息打包推送給用戶。“但氣象部門分成要價太高,這事不瞭瞭之。”一位前卓望的項目經理告訴本報。 此前,曾有媒體公開報道,2005年前後,一些SP公司與氣象部門合作,通過運營商的管道發送天氣短信。三方的分成模式是運營商拿15%,剩下的由SP與氣象部門五五分成。 中國氣象局公共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26日告訴本報,現在,中國氣象局沒有必要與任何SP合作,“繞過中間環節,拿到的分成比例更高”。 除瞭運營商,中國氣象局還從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大眾媒體上獲得豐厚營收。據上述公共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透露,央視的天氣預報欄目都由中國氣象局承包。 “天氣預報類的信息傳播量很高。也是很有價值的廣告頻段。”一位廣告投放公司負責人告訴本報。 上述公共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還告訴本報,目前,從中國天氣網上可以下載免費插件,在網站或APP上就可以顯示天氣信息。目前,這個插件是免費的;今後是否免費,要看網站流量大小。 “如果網站是旅遊、讀書欄目等,天氣隻是附帶功能,可以提供免費天氣插件;但如果網站是專業級天氣預報,我們不會提供任何天氣插件。”這位工作人員說。 他透露,下一步公共服務中心可能會剝離出專門公司,負責天氣相關增值業務的開發、運營。 分成“有法可依”? 7月26日,北京一位從事天氣APP開發的人透露,之前,自己選定公共領域的天氣信息作為開發內容,當網站與APP上線,並在圈內獲得較好口碑後,氣象部門卻找上門來,要求其交納許可費,不然就訴訟。 “一般的合作模式是,先交納一部分授權費,大概是幾萬到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元不等。網站與APP有瞭營收後,再分成。”這位APP開發者說。 對此,知名IT律師,知識產權法專傢趙占領認為,“氣象信息本身不具有獨創性,不屬於著作權法上的作品,也就不具有著作權。對於擅自轉載氣象信息的行為,氣象局應不能追究著作權侵權責任。” 目前,氣象部門主要通過行政法律的角度進行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和《氣象預報發佈與刊播管理辦法》中規定:其他機構轉載氣象信息,應當與當地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簽訂刊播協議。未經許可擅自轉播、轉載氣象信息,氣象部門可以進行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 “這些將氣象信息商用的企業,隻能說違反瞭氣象部門的行政規章,嚴格說不違反法律。”趙占領說,行政規章在法律上層級較低,其他企業隻要經過氣象部門許可,就可以將氣象信息商用。 據趙透露,與其他行政許可一般隻頒發牌照不同,氣象部門的許可往往需要與企業簽訂“商業合同”,采取收授權費、分成收入模式。 目前,氣象部門將氣象信息商用的依據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預報發佈與刊播管理辦法》、《氣象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等條例。 2000年1月1日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第25條規定:“廣播、電視、報紙、電信等媒體向社會傳播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必須使用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站提供的適時氣象信息,並標明發佈時間和氣象臺站的名稱。通過傳播氣象信息獲得的收益,應當提取一部分支持氣象事業的發展。” 趙占領分析稱,一方面大眾媒體傳播氣象信息需獲得授權;氣象信息氣象部門可以收取一定費用。但是“收多少是‘一部分’呢,這涉及到標準。另外,氣象部門是公共安全性質的事業單位,不以盈利為目的。但其與運營商的分成動輒幾億元,收入與身份不相符”。 據趙介紹,目前也有部分地區氣象部門,嘗試天氣信息在大眾傳播領域的免費政策。 (21世紀經濟報道) Tags: Rapid Prototyping, Rapid Prototyping China, Plastic Tooling, Plastic Tooling China, Rapid Prototype, Rapid Prototype China, Rapid Tooling, Rapid Tooling China, CNC Prototype, CNC Prototype China, Functional Prototype, Functional Prototype China, Metal Prototype, Metal Prototype China, Plastic Prototype, Plastic Prototype China, Rapid Manufacturing, Rapid Manufacturing China, Low volume production, Stereolithography, Stereolithography China, Vacuum Casting, Vacuum Casting China, whatsapp marketing, wechat marketing, seo, e marketing, SEO, SEO, web design, 網頁設計, SEO, SEO, SEO, SEO, Whatsapp Marketing, TVC, Wechat Marketing, Wechat Promotion, web design, 網頁設計, whatsapp marketing, wechat marketing, seo, e marketing, 網頁設計提供seo, e marketing, web design by zoapcon. |
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
綅妀蠹繞砓窒嬡藩爛褫陂啋陓洘煦傖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