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3日星期三

詢苺褞弇諒婈郣痸 菴媼弇楊靡鼠蕉



高校雙學位教學遭遇尷尬 第二學位無法報名公考


















高校雙學位教學遭遇尷尬 第二學位無法報名公考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2007年調整的學士學位證書版式。

該雙學士學位證書的信息無法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且其證書編號的位數與教育部統一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的編號位數不一致。小陳供圖

10月15日,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開始接受報名。在查閱近日發佈的招錄職位信息時,一些福建的考生擔憂地檢索著一個關鍵詞:雙學位。

這些考生的擔憂,與兩個月前福建省2012年秋季公務員考試的“雙學位風波”有關。

8月16日,福建省公佈瞭《2012年度秋季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其中規定:“報考者的第二學歷(位)須為國傢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位),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教育部唯一指定的高等教育學歷查詢網站)上電子註冊,可以查驗。”

一些修讀雙學位的福建考生這才發現,他們在校期間除本專業外修讀的另一個專業,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中並無註冊信息。按照上述在福建省首次明確出現、在其他省並不多見的新規定,他們無法以第二學位的專業報考崗位。

這一新規定,引起瞭不小的風波。

此後,9月下旬,福建省教育廳將多年來“在校修讀第二專業(學位)”的省內畢業生名單一次性公佈,風波逐漸平息。不過,福建省教育廳對各校今後學歷證書的頒發作瞭限制。

在中國人民大學教育學院教授周光禮看來,學生獲得兩個學士學位通常有兩種途徑,一是國傢教委等部門1987年推動的“第二學士學位”,二是現今各高校自行開展的“雙學位”教學。他指出:“目前,我國實行的還是國傢學位制度,不是學校學位制度。所有的學位必須是國傢承認才算數。”

讓考生心有餘悸的“雙學位風波”

提起兩個月前的“雙學位風波”,林萍仍心有餘悸。這名福建農林大學2006級的學生說,如果本科時沒修讀雙學位,畢業後她拿到的學位隻有一個文學學士。

大一下學期,學校發佈雙學位、雙專業的報名通知,凡本專業成績達到一定條件的,可申請修讀另一專業。若申請修讀的專業與本專業分屬不同的學科門類,稱為雙學位;若相同,則是雙專業。為瞭拓寬就業出路,林萍選擇修讀瞭一門管理類專業。

事實上,在福建省23所本科高校中,超過半數開設瞭類似的雙學位或雙專業。福州大學城的各本科高校在2011年組建“八校聯盟”時,也有聯合推行雙學位、雙專業的約定。

在福建農林大學,“雙學位”修1學分需交100元,3年學習共需交六七千元。2010年大學畢業時,林萍在文學學士、管理學學士中分別都拿到瞭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當年,她所在班級就有人按第二學位的專業考上瞭福建省公務員。

“今年8月,我也準備報考省公務員。沒想到新規定來瞭。”林萍說的新規定,指的是8月16日由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幹部六處、福建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發佈的《福建省2012年度秋季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其第二學歷(位)的專業可用於報考相應專業要求的職位。報考者的第二學歷(位)須為國傢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位),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電子註冊,可以查驗。”《指南》第一章寫道。

經查詢,林萍才發現,她的第二學位的專業並沒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註冊,周圍甚至外校同學也是如此。最終,她以本專業報瞭崗位,一些為考公務員而修讀雙學位的同學則放棄瞭報名。

8月22日,報名截止前3天,福建省組織部門發佈補充通知,稱同意雙學位、雙專業考生先通過初審,但在面試資格復核時必須提供電子註冊信息,否則取消面試資格。通知將“福建省教育廳網站”也列入瞭查驗網站。

“雙學位、雙專業考生在資格初審時,招錄單位無法查驗其相關證書的真實有效性。”通知如是解釋出臺新規定的原因。

見此通知後,另一名“雙學位”考生張榮急忙登錄福建省教育廳網站。點開左側的“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系統,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後,彈出的對話框令他大吃一驚:系統沒有你查詢的信息!

明明修瞭雙學位,怎麼查不瞭呢?考生們在網上的抱怨升溫瞭。不過,由於學校老師反復強調雙學位註冊信息馬上就能查詢瞭,9月15日,張榮還是硬著頭皮參加瞭筆試。

18日傍晚,微博上傳來瞭遲到的好消息。張榮發現,教育廳網站原先的查詢鏈接下方,多瞭一個“第二專業(學位)畢業生證書信息查詢”入口。在新系統中,他終於查到瞭註冊信息,包括專業名稱、畢業證書編號及學位證書編號等內容。

但張榮依舊鬱悶,由於準備不足,他感覺筆試發揮得不好。省外考生則發現,他們的“雙學位”信息在福建省依舊無法查驗。

而考生心中的疑雲仍然沒有散去:當初在校修讀的明明是雙學位、雙專業,為什麼在福建省教育廳網站的“雙學位、雙專業查詢”系統反而沒有註冊信息呢?

雙學位?第二學位?第二學士學位?

事實上,這兩個查詢系統,與福建省兩種“雙學位”的探索模式有關。

2009年2月,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發改委等五傢部門聯合發文,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制度。文件說,隻要符合高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的,畢業生可向所在高校申請並免試入學,學制一般為兩年。

文件規劃瞭各1萬名本科、高職高專院校畢業生參加試點。在雙專業規劃中,本科應有7000人學習“福建省十一五規劃”確定的三大工業主導產業、現代服務業相關專業,高職高專應有9000人的專業與福建省十大緊缺領域有關。

這種以畢業生為主體的雙學位,將由校方頒發《某某學校第二學位證書》和《某某學校第二專業證書》,並在福建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註冊,本省范圍內承認學歷、學位。教育廳網站“雙學位、雙專業查詢”系統裡的,就是這部分信息。

2009年3月,《科學時報》刊文稱,這是一場“以雙學位之名尷尬突進”的“第二學士學位教育”。這篇文章區分瞭“雙學位”與“第二學士學位”的不同:前者,是由高校“設計一組較少的課程(比輔修課程多些),供在校本科生在主修專業之外修讀”;後者,指的是“學生畢業後再開始另外專業課程的學習”。

根據1987年頒發的《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設置要由教育部批準,任何高校不得擅自招生和授予學位。

該文作者推斷,福建打著“雙學位”名義進行試點,可能是為瞭在經濟危機、畢業生就業突然困難的背景下,緩解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使本省雙學位專業設置與產業升級調整相匹配。文末,作者還提出瞭希望國傢完善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政策的建議。

然而,這場規劃並非一帆風順。當年6月,福建省教育廳下發通知指出,部分高校對試點存在宣傳發動不到位、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督促檢查不到位的問題。

2010年2月,福建一所省屬高校公佈瞭“2009年畢業生返校修讀雙學位、雙專業名單”,共23名畢業生修讀教育學、法學、英語、財務管理等雙學位,最少的專業僅1人。此前,該校被分配瞭1000個招生指標。

在這之後,該校官網沒有出現過單獨面向畢業生的雙學位招生通知。

事實上,在這場“官方版雙學位”規劃開始之前,福建不少本科高校已嘗試雙學位教育多年瞭。一些學校甚至半數以上學院都開設瞭雙學位專業,其中法學、經濟學、外語等專業較熱門。不過,這種模式主要面向本科在讀學生,而非畢業生。

開設這種“民間版雙學位”的理由,各校普遍表述為“促進復合型人才的培養”、“增強大學生的社會適應性和就業競爭力”等等。各高校的輔導員通常會提醒學生:雙學位隻在省內承認,外省同學報名需慎重。近年,一些學校還會聲明,“雙學位不能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及福建省教育廳網站查詢”。

與大多數雙學位考生一樣,林萍當初在2007年報名修讀的正是“民間版雙學位”。她所在的雙學位班共有約100人,一般晚上或周末上課,每周4次,每次3節,每學期共三四門專業課。正常情況下學制3年,本科畢業時,雙學位也正好修讀完瞭。

“任課老師一再強調,不會因為我們是雙學位學生就放松要求,上課必須同等對待。”林萍說。

不過,民間版雙學位起初無法在福建省教育廳網站查詢。若非今年的省考新規,這部分信息可能不會這麼快被錄入“第二專業(學位)畢業生證書信息查詢”系統。

國傢暫無明確的雙學位政策

事實上,民間版雙學位絕不是福建省內高校的專利。筆者調查發現,目前,北京、上海、廣東、浙江、湖北等絕大部分省份都有高校自發實行瞭雙學位制度。

中國人民大學教育學院教授周光禮告訴筆者,在我國,“雙學位”這一概念最早出現於1985年第二次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之後頒發的《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該決定指出,“改革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制度,提高教學質量”是一項十分重要而迫切的任務,要針對現存弊端,積極進行教學改革的各種試驗,其中明確提到瞭“實行學分制和雙學位制”。

周光禮說,當時,關於什麼是雙學位、如何進行培養、待遇怎樣,並沒有具體的政策進行規定。一些學校根據自己的理解,在大學自主辦學權的旗幟下試行瞭雙學位。由於沒有國傢統一的標準,各個學校的要求差別非常大,導致瞭培養質量各不相同。

1987年,《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頒佈,其中明確修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前提是“已修完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課程,已準予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

不過,目前多所高校實行的民間版雙學位顯然不屬此類,也無法適用其待遇、管理等規定。

“社會上提到的雙學位,可能有兩種理解。有的人理解的是‘第二學士學位’,就是可在教育部備案查詢的那種;而‘雙學位’是各個學校在本科在校生裡面搞的。不是一個概念。”周光禮說。

時至今日,在我國高等教育法、學位條例等教育法律法規中,均未明確“雙學位”的定義。不過,各高校自發實行的“雙學位”頗受一些學生的歡迎。

筆者發現,在教育部網站的政策咨詢中,教育部分別於2007年、2008年公開答復公眾留言,稱:“國傢目前沒有實行所謂的‘雙學位’制度”、“我們國傢尚沒有適用於‘雙學位’的相應政策”。

但在教育部網站2005年和2006年的兩個公開答復公眾留言中,卻有這樣的定義:“雙學位是在本科學習階段,學習本專業的同時,學習瞭另一學科專業的學位課程,達到要求者可同時獲得另外一個學科的學士學位。”

10月12日,筆者在教育部官網留言,詢問關於雙學位的最新政策。截至發稿時,尚未收到答復。

民間版雙學位有待“正名”

事實上,在今年之前,福建省公務員考試的雙學位報考者並不需要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註冊信息。

2008年秋天,考慮到報考公務員更方便,福建師范大學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2007級學生蘭峰開始修讀法學雙學位。畢業那年,他憑借法學專業報考瞭福建省公務員,並在某縣紀委的一個崗位中得瞭總分第一名。“面試資格復審時,沒有人讓我出示學信網的資料。”

該校法學院亦不止一名雙學位學生成功考上福建省公務員。筆者獲悉,2010年,雙學位班的傳播學院李某夢以法學專業考上福建省消防總隊;同年,人民武裝學院廖某暉考取瞭福州市某區人民法院;2011年,文學院張某娟考取瞭泉州市某縣人民法院……

但是,今年的省考新規給一切帶來變數。盡管福建省教育廳將近年雙學位畢業生信息錄入瞭系統,但一些考生仍擔心政策是否會有變化。多名幾年前以第二學位的專業考上公務員的福建大學生告訴筆者,一旦雙學位不被承認,他們不知道自己現在的工作是否會受影響;“如果以後我們還要憑第二學位的專業再考公務員呢?”

在10月13日發佈的《2013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中,筆者發現,廣東省國稅局等多個單位要求“雙學位必須是第一專業報考”。這種情況已不是第一年出現。

在往年各省的省級公務員招考中,類似規定也屢屢出現。在各類公務員考試咨詢網上,每年都有考生咨詢雙學位能否報考某崗位的問題。

“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起初放手讓各高校試行雙學位,但不制定完整規劃,這沒有錯。因為雙學位在當時是新鮮事物,不可能面面俱到。但現在我們的‘雙學位’可能遇到瞭問題,就特別需要有人出面作出權威的解釋,解決相關問題。”福州某高校的一名“雙學位”畢業生告訴筆者。

其實,民間版雙學位已得到一定程度的“正名”。9月7日,福建省教育廳下發文件,要求各校在9月15日(公考筆試日)之前將近年來第二專業(學位)的畢業生名單上報至教育廳,並盡快把這一政策告知有關畢業生。

文件同時指出,根據教育部2005年9月1日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高校學生畢業證書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進行電子註冊。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各校不得再頒發未經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電子註冊的學歷證書。

福建某高校教務科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筆者,這條規定意味著,以後我們學校“雙學位”將不能頒發畢業證書。“以往,雙學位學生都有1本雙學位畢業證、1本雙學位學位證,今後可能就隻有1本學位證書瞭。”她解釋說,但這不影響“雙學位”的修讀。

筆者詢問,今後是否會繼續開放雙學位全省統一電子註冊。她稱暫時未接到上級相關通知,不過學校肯定會多方為同學們爭取,這次的公佈也是多方努力的結果。

在回答筆者的電話咨詢時,福建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的一名工作人員未就該問題做正面回應。但他多次強調:“隻要學校按我們的要求操作,都可以查到。”

如果沒有統一標準,“雙學位”都是“地方糧票”

“其實,從我國學位體系來說,沒有‘雙學位’這個提法。但是從教育角度來說,‘雙學位’能給學生更多的機會學習另外一種專業。”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 (微博)告訴筆者,在我國,學歷與學位是不同的體系,學士、碩士、博士等屬於學位,本科、研究生等則屬於學歷。現今的“雙學位”教育常常是指,在學校開一個班級,成績合格者,畢業後頒發另一個學位。

在他看來,雙學位曾引起過很多人關註,是因為它介於學士學位、碩士學位之間,學生沒有讀過碩士,但能拿兩個學位。“兩個學士學位,在以前的感覺是,兩個總比一個強。”熊丙奇說。

熊丙奇認為,我國研究生教育已有一定發展,若從法律上再增加一個介於本科與研究生之間的“雙學位”,價值和空間並不是很大,“如果學校想鼓勵學生跨專業學習、成為復合型人才,不妨嘗試提高學生選課的空間。”

“雙學位”或許已走到瞭政策的十字路口。有學生不解:如果它有名分,為何法律上沒有相關規定;如果它是違法的,為何現在不少高校都在開展,並受學生歡迎?

周光禮指出,世界上一些發達國傢實行的是學校學位制度,頒發學位是學校自己的事情,如果濫發學位,砸的是自己的牌子。“而我們是國傢學位制度,不是每個學校的。從法律上說,北京大學和其他大學的文憑,價值都是一樣的,有同等的含金量。”周光禮說。

“經濟學有一個說法叫‘公地的悲劇’。一個牧場產權不明晰,每一個人都想在上面放牧,最後造成過度放牧。”周光禮打瞭一個比方,在國傢學位制度框架內,每個學校想多發學位、發高等級的學位,反正都是國傢的人格做擔保。這是對國傢學位制度的危害。

不過,周光禮認為,既然目前整體的政策框架仍是國傢學位制度,如果國傢對雙學位沒有統一的標準和要求,各個地方的做法就難以統一,很難讓A省承認B省高校的“雙學位”,相應地,B省也未必會承認A省高校的“雙學位”,“大傢都是‘地方糧票’”。

“根據行政法的信賴利益保護原則,政府以前施行的政策,老百姓預期你的政策會保持穩定性,就根據以前的政策實施行為。現在,政府突然改變瞭政策,造成瞭傷害,根據慣例,要求保護普通老百姓的權利。”周光禮指出,如果省級公務員招考要改變針對雙學位考生的政策,應該通過一定程序發佈,甚至可以要求聽證。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